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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18-4402409
聊政办发〔2018〕16号
2018-07-18
2018-07-19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18〕1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深化行政管理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为适应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落实新要求,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切实整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水平。

二、 主要任务

   (一)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1.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做好公开

   (1)围绕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做好公开

   主要工作:及时公开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有关工作政策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解读材料。及时公开《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2018-2022)》等相关规划政策落实情况、九大产业集群工作进展情况、全市新旧动能转换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等信息。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我市有关文件,并做好工作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解读,推动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的实施;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综合改革,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该项工作的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质监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围绕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公开

   主要工作:及时公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加强《聊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进落实情况公开,重点做好《聊城市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起草、落实、督导情况,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进一步规范聊城市村务公开工作,根据社会发展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科学设置公开程序。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法治、德治、自治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得到有机融合。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该项工作的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市农委牵头,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聚焦“三大攻坚任务”做好公开

   (3)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

   主要任务: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融资、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的舆情,及时通过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及时公开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任务的进展情况。公开并解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深化平安聊城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及时发布“雪亮工程”进展情况、成效以及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围绕精准脱贫推进公开

   主要任务: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强化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脱贫攻坚规划、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精准扶贫脱贫调查处理情况等内容的公开。按照分级公开的原则,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开,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围绕污染防治推进公开

   主要任务:及时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公开报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决定等。依法公开排污许可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做好传输通道城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好公开

   (6)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

   主要任务: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削减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精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开。

   目标要求:建立相关公开制度机制、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编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7)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用网站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目标要求:建立相关公开制度机制、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4.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8)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主要工作: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不得少于2次。各级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目标要求:落实源头认定机制,制定有关会议的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头落实。

   (9)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主要工作: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目标要求:落实源头认定机制,制定有关文件的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头落实。

   (10)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要工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承办单位原则上应公开答复全文。

   目标要求:落实源头认定机制,制定有关文件的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头落实。

   5.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主要工作:推动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市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1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的贯彻落实,年内出台实施方案。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强化公开时效。推动将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向社会公开的,依法依规在各地区信用网站公开。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市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按照谁牵头实施,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等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市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14)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开展城乡低保信息公示,对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社区(村)、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实行长期公示。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每年7月底前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及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公开招生结果。继续加大省属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6)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每月定期在网站发布疫情信息,遇重大、特大法定传染病疫情,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7)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按月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排名等信息,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市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审批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备案日期、备案企业(产品)、备案号等备案信息。定期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中的有关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责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召回相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在决定作出后24小时内在政府网站公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信息,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及时公开和解读人口市民化“1+N”政策体系、城镇产业支撑、“人地挂钩”机制等新型城镇化政策。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做好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公开和解读。及时公开并解读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措施,定期公开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布解读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季度发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等政策解读、情况发布,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等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主要工作:按月公开市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市属企业产业整合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公开。开展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摸底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健全“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提高信息开放程度,增强对国资国企的分析和把控能力。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1)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公开

   主要工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强化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记录。

   目标要求: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出台政府文件、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安监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22)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进行政策解读

   主要工作:加强对《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2018-2022)》等相关规划政策、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解读工作。同时,做好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的解读,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及《聊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关解读材料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公开。

   目标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市农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3)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主要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目标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4)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主要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目标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5)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主要工作: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目标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6)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主要工作: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目标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7.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27)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主要工作: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分头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8)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主要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分头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9)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主要工作: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委网信办分头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30)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主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制定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鼓励开展政民对话、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互动栏目和主题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8.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31)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

   主要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依托聊城市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及时地向公众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政务服务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提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公示、网上预约、在线申报、过程查询、结果公示、咨询投诉等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

   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依托政务服务网,全面及时地向公众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并实行事项动态管理,推进事项网上办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3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主要工作: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省直单位和市、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33)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主要工作:加快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34)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主要工作: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9.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35)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主要工作: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一次办好”。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36)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主要工作:对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37)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

   主要工作: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10.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38)深化“放管服”改革

   主要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政府“3545”改革要求,及时公开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并公开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相关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的机构底数,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9)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主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40)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主要工作: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4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主要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42)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主要工作:要在年内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43)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1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44)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主要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45)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主要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1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46)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主要工作:根据《全省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要求,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咨询和诉求。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配合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配合,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14.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47)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

   主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应办好本级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探索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机制。探索政府公报刊登政策解读材料工作。完善各级政府公报编校审及出刊等工作机制,增强出版规范性和时效性。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8)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

   主要工作: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做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要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和发布模式,确保电子版方便阅读、安全可信。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公报电子版。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要实现2008年以来的刊登内容入库管理,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5.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50)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主要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16.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51)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主要工作: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8月底前完成试点验收,9月底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

   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临清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17.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

   (52)建立健全公文办理相关制度机制

   主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要在公文审签单上标明公开属性,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机制,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1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5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54)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主要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目标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19.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55)启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全面启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目录编制要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0.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56)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主要工作: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目标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制定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机制、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监督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7)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

   主要工作:各级政府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58)抓好业务培训

   主要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确保实现到年底对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任务目标。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

   (59)加强督查工作

   主要工作:对2018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清单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防止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23.严肃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60)开展评估考核工作

   主要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委考核办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结合第三方评估,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并向市委及全市通报考核结果。

   目标要求:组织落实。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务公开加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点任务。推进政务公开既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保障,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通过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正能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负责机构,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工作情况,特别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多种多样、分期有序、富有特色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开展督查工作,实施政务公开季通报制度

   实施方案所列任务清单将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一监督,每季度将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同时在中国聊城门户网站公开,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成绩。各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应尽的政务公开责任。

   (五)严格考核问责,狠抓政务公开责任落实

   根据市委考核办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已经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也要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不低于4%。今后,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将开展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积极借助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督考并行,“奖惩”并重。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严格考核扣分;因主观不重视、推进不努力,造成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的,除严格考核扣分外,同时进行约谈问责,奖惩情况将及时向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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