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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23-22218796
聊政办发〔2023〕10号
2023-08-28
2023-08-29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聊政办发〔2023〕1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构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推进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集聚化、高端化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做大做强以中医药为主的生物制药产业,增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协同配套水平,逐步提高创新能力,持续优化产业链条结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在阿胶、灵芝、医疗器械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规上企业力争达到25家;积极推进灵芝纳入国家食药物质目录,做好阿胶糕、灵芝的山东省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工作,加快“聊城新三宝”阿胶、桑黄、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阿胶及阿胶类生产企业营业收入达到70亿元;灵芝产业规模稳定在1万亩左右,种养及初加工产值达到20亿元,灵芝高端加工、精细化加工产值达到20亿元;桑黄全产业链价值力争连年增速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创新能力提升

1.大力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重点生物医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建立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支持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药科大学等具备技术实力的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创新研发中心,开展生物技术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推动研发活动全覆盖。加强对生物医药领域规上企业的指导、帮助,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切实提高企业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大专业性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第三方专业性服务平台建设,引进一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推动注册检验、知识产权交易、智慧医疗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创建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壮大产业集群和园区

1.壮大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品牌、资本、人才等要素,重点推进东阿县、冠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县(市、区)阿胶、灵芝、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培育,对新评选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选认定为省级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培育产业链良好生态。全面推行“链长制”,精准谋划实施生物医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产业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打造一批具有产业牵动力、生态主导力、核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优化提升产业园区。继续推动东阿阿胶产业高质量发展,融合构建以“阿胶养生”为品牌主题,功能互补、连点成线的阿胶健康产业集群,打造全国中医药健康养生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冠县灵芝文化产业园建设,加强灵芝类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构建“灵芝栽培—灵芝深加工—灵芝医药”为一体的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引导企业进档升级

1.鼓励本土领军企业做优做强。加大生物医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发挥大型生物医药企业集团在优化产业链条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深耕细分市场,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构建包含龙头培育企业、面临突破企业、发展潜力企业的企业梯次培育库。建立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培育一批技术引领型、市场主导型龙头企业,在药物筛选、临床前评价、临床试验、注册审批、上市销售等环节给予精准支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外地龙头企业招引入驻。坚持培育与引进并举战略,强化招商引资,支持和鼓励全球标杆生物医药企业在聊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鼓励“以商招商”,着力招引带动作用强、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重点引进完善现有产业链环节的延链、补链、强链型项目,不断健全产业体系,并按照项目落地奖励政策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委)

3.支持企业品牌创建。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质量标杆、省级质量标杆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产品(品牌)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全国食品工业“三品”典型成果的,每一种产品(品牌)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产品(品牌)入选《山东省特色优质食品目录》的,每一种产品(品牌)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推动企业数字化升级。持续推进生物医药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完善生物医药产业“未来工厂”新体系。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医药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创新研发,提升产业链智能化自动化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促进传统中成药升级。加强同省内外中医药企业的合作,依托本土企业,对现有品种剂型进行二次开发,大力发展健脑补肾丸等中成药产品。针对临床用量大、销售额位居前列的已经到期和即将到期的专利药物,支持本土企业加强仿制药技术工艺研发攻关,研发一批品牌仿制药。积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不断增加过评药品种类。规范灵芝标准化种植,优化投料、消毒、晾晒、切片、破壁等生产工艺,逐步建立从原料到产品的完整追溯链条,创建省级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加强对中药及其产品的质量监管,增强质量可控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快创新药物研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医疗机构的研发合作,开展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细胞治疗产品、血液制品等研发,引进落地国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快推进创新药物产业发展。发挥东阿阿胶龙头带动作用,生产经营中成药、保健品、生物药、药用辅料等;发掘阿胶新功能,开发针对恶性肿瘤、贫血等重大疾病的胶类中药新产品;延伸灵芝精深加工产业链条,鼓励本土企业提档升级,研发生产灵芝类药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4.开发高端医疗器械与装备。深化院地合作、校地合作,支持企业设立实验室、研究所等科研和技术研发机构,加快高性能医疗器械开发。加强手术精准定位与导航、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技术突破,积极开展可穿戴设备、数字诊疗装备、移动医疗设备、医用传感器、中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体外诊断等产品的研发,推动高端医疗器械国产替代。(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进组的协调指导作用,定期召开推进组工作会议,研究安排产业链重点事项,按月调度产业链各项工作进展,实行跟踪推进、动态调整。推进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合力推进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工作;要素保障部门要细化重点事项和重点项目推进举措、时间节点等,按时报送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金融保障。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支持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生物医药产业。积极争取省级生物医药新材料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生物医药创新项目研发、标准厂房建设和重大项目引进。鼓励我市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的支持。支持生物医药龙头企业设立生物医药领域的投资基金,引导其他社会资本扶持新药、创新医疗器械项目及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强化土地保障。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生物医药产业集聚,保障优质项目顺利落地。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确定土地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强化人才保障。加大中药生产加工、医药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成立以东阿阿胶为龙头企业,联合大学、研究所、职业院校等的全国性阿胶产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合作建设生物医药应用技术教育和实训基地。加大高层次生物医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奖励补贴、编制使用、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及产业论坛等平台,深入报道我市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大力宣传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典型。鼓励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参加产业博览会、高层论坛等,加大生物医药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培育纺织服装产业内生动力,高水平打造产业集群,推动全市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自主创新、智能制造、品牌建设、绿色发展为发力点,力争到2024年年底,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150家,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60亿元,做大做优综合实力行业领先的五十亿级企业1家、十亿级企业2家;新建一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增一批专利技术,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市纺织服装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增5家;打造全国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品牌10个;培育打造4个纺织服装加工产业基地。

二、 重点任务

(一)打造高端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以临清市、冠县为重点,以三和纺织服装产业园、冠星纺织产业园为依托,强化产学研对接,加大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完善纺、织、染产业链条,打造综合实力国际领先的高端纺织产业集群。以东昌府区为中心,建设中国(聊城)棉绒服产业集群。

(二)打造中国精品纱生产基地。以高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以超越纺织、大生纺织为依托,推动纺织服装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新型功能化高档纱线,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招商,打造全国知名的精品纱生产基地。

(三)打造国内知名的特色产品集聚区。以临清市、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建设快消品产业集聚区,打造“健康日用品名城”。以高唐县为重点,打造产业用纺织品生产基地,扩大时风集团帘子布生产规模。以东阿县为重点,扩大特种服饰产品规模,打造特色服装生产基地。以莘县为重点,打造家居服加工出口基地。

(四)打造“中国家纺名城”。以茌平区为重点,以金号家纺集团为依托,加快建设家纺科技产业园,力争建成山东省最大的智能化家纺产业集聚地,打造“中国家纺名城”。

(五)创建“中国棉纺织名城”。以冠县为重点,以冠星集团为依托,强化产学研对接,延伸拓展纺织、服装、家纺全产业链条,创建“中国棉纺织名城”。

(六)建设纺织服装专业市场。推动香江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建设大型棉绒服专业市场。

三、支持措施

(一)以市场开拓为方向,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

1.提升国际市场份额。鼓励外资企业以投资、参股、品牌合作等方式入驻,享受外资奖励政策。推进纺织国际产能合作,引导企业发挥纱线等中间产品优势,加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产业链合作和配套对接,推动和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发展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营销管理总部等业务,巩固产业链关键环节。鼓励发展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纺织服装企业布局海外仓,鼓励企业积极扩大出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助力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利用天猫、京东、亚马逊等网络购物平台,借助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势,实现线上线下高效营销。对当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类示范区(基地)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类示范企业(店铺)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以智能制造为重点,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1.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对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纺织服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其中,“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企业,设备(含软件)投资奖补的比例分别不超过8%和7%。(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推广数字化研发设计。用好用活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纺织服装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新型纺织材料、高端纺织装备、高档家纺、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优先支持与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业转移相结合的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以节能降耗为导向,推进产业绿色化发展

1.推动新型储能项目落地。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园区共建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有效平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出力的波动特性,参与电网调峰,降低煤炭使用量,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通过释放绿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纺织服装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强化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治污成本,提升治污能效。支持企业将耗能高、污染重、投资大、技术要求高的生产环节剥离,探索组建专业化运营公司,降低企业投资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以质量提升为指引,推动产业品牌化发展

1.推进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强化质量引领示范,按照《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好品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品牌荣誉的企业进行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纺织服装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的纺织服装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0万元、8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马德里注册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支持纺织服装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服装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通过参加特色展会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做好品牌宣传工作,积极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以扩大规模为目标,促进产业特色化发展

1.积极扩大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参照国际先进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在日常防护用口罩、健康日用品、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成人失禁产品等领域开展品牌评价研究,重点培育终端消费品品牌。在康复护理用纺织品领域,提高老人护理用纺织品(纸尿裤)的市场渗透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2.鼓励企业新品研发应用。加快成人失禁、防褥疮、康复用纺织品的应用推广,提升产品易护理、易清洁、抗菌抑菌等性能,加快智能可穿戴纺织品、健康监测纺织品研发应用,支持一次性卫生快消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六)以强化服务为保障,推动产业优质化发展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采取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等方式,培养技术与管理人才。建设一批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习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纺织服装产业人才招聘会等活动。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棉文化传承和纺织类技能大赛基地。对通过我市纺织服装企业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按照国家、省级人才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支持,给予50万元—4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支持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地区建设研发机构、专家工作站“人才飞地”,经绩效评估合格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发挥产业联盟桥梁作用。建立“政府—产业联盟—企业”联动工作机制,支持聊城市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积极开展产业研究、规划,为企业提供行业标准、数据统计、信息咨询、技能培训、技术交流、市场开拓等服务。同时,加强与国家、省级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我市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动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探索搭建产业发展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市纺织服装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进组的牵头作用,加强跨部门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对接渠道,着力解决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问题,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财政激励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纺织服装产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能力中心建设项目、科研和产业化项目、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市场开拓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对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强化典型引领和宣传报道,积极培育典型、宣传典型,为全市纺织服装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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