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聊城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聊政字〔2020〕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政府确定了聊城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64项),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力度,为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