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聊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社会保障
11371500MB28359259/2020-4404026
聊政字〔2020〕30号
2020-11-19
2020-11-2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聊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聊政字〔2020〕3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聊城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遏制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积极防控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着力改善重点人群健康状况。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0‰、3.3‰、7.1/10万,力争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聊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建立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利用传统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或栏目;创新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巡讲活动,推进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居民学习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着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市红十字会)

  (二)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力度,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提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干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构建“一县一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将无烟场所建设与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建设相结合,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控烟立法,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广播电视台)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打造健康环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五项母婴安全制度,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医保局、市残联)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共青团聊城市委、市红十字会)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按照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以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为重点,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以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健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国家示范高级卒中中心作用,紧紧抓住我市作为国家级“千县万镇中风识别行动示范基地”这一机遇,全面提升全市脑血管病预防和救治能力;创新开展胸痛中心全市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心血管疾病病死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红十字会)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加强癌症中心建设,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聊城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开发办、市红十字会)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网络,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实行慢阻肺、哮喘等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扩大糖尿病筛查,规范开展糖尿病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全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消除疟疾并持续保持。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开发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共青团聊城市委、市红十字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科学制定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监测评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聊城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向健康聊城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健全督导机制。将健康中国行动、健康山东行动和健康聊城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同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作为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健全支撑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强化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能力,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注重宣传引导。制定宣传方案,设立健康形象大使,选树一批“健康达人”。把宣传工作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  


  附件:健康聊城行动主要指标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