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落实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落实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聊城市落实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推进聊城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重点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实现全市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助推我市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无疫区建设分4年完成,全市行政区域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标准。2021年上半年完成县级自评和市级自评,下半年通过省级评估;2022年通过国家评估。
二、建设范围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行政区域内沿全省陆路边界线的临清市、冠县、阳谷县、莘县为保护区,其他县区为无疫区。
三、建设重点
(一)强化防疫机构队伍体系。强化与县(市、区)机构改革衔接,推行村级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待遇、提升能力,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水平,提升动物防疫政府监管能力。强化县乡防疫检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与防疫工作匹配的工作力量。
(二)强化防疫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各项防疫管理制度,规范防疫档案建设,提升动物防疫依法依规治理能力。
(三)强化动物疫病预防体系。严格基础免疫,建立基于动物疫病防疫风险的强制免疫制度,科学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深化强制免疫机制改革,适时调整免疫政策,推进“先打后补”,落实生产经营者动物免疫主体责任;强化强制免疫疫苗冷链建设,加强强制免疫疫苗质量监管,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冷链体系;落实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动物疫病安全防护能力。
(四)强化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疫情预警预报网络,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强化疫情监测流调,提升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能力。2019 年,各县(市、区)原则上都要建立健全兽医实验室,并具备病原学检测能力,强化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检测能力。
(五)强化动物卫生监管体系建设。改善动物卫生监管手段,加强动物防疫屏障建设,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提升动物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六)强化防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应急物储备,及时更新补充,保障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应急准备,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立聊城市无疫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建立激励约束和督导检查机制,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检查、督导、总结,督促落实推进建设进度。
(二)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建设工作以及综合协调建设评估等其他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无疫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财政部门负责为无疫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用地的审批以及野生易感动物规定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配合无疫区标志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设置,协同配合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环节相关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畜禽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和监管职责内的冷库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冷库和冷冻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海关部门负责进出境动物及其他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县无疫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执法等职责划转由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部门承担的,要做好衔接。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无疫区建设相关工作。
(三)强化指导,营造氛围。市县成立专家组,负责制定本级的相关标准、规范、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快速检测等现代化、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县(市、区)要加强无疫区建设制度标准、技术规范、评审标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无疫区建设管理能力;要强化宣传教育,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形成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