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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会保障
11371500MB28359259/2019-4402695
聊政办字〔2019〕37号
2019-10-26
2019-10-27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字〔2019〕37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巩固我市农村改厕成果,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相统一,做好改造规划,加强分类指导,提升建设标准,做好管护衔接,完善管护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全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督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村为单位做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规划。2020年年底前,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完成改厕规范升级,2021年年底前全市90%以上村完成改厕规范升级工作,2022年年底前确保全部村庄完成改厕规范升级。

   2019年年底前,全市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要求,初步完成改厕后续长效机制建设并有序运行;2020年年底前,后续长效机制建设基本完成并稳定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年底前,后续长效机制完成建设并良好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工作

   1.建设信息系统,强化台帐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改厕工作的信息处理,确保改厕信息(如户主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厕所改造时间、样式,粪污抽取次数等的数字、图片信息)完整有效,方便监督查询,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彻底解决改厕台帐信息不实、不符问题。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及数据录入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改造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19年11月底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以村为单位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规范和台帐记录逐户进行对照检查,逐户建立详细问题清单,并逐级上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主体意识,调动参与热情。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强化村民卫生意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改厕规范升级完成后,要通过社会公示、满意度调查、签字验收等形式,让广大村民参与评判改造成效。制作并发放“明白纸”,引导农民规范使用改造后厕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健全完善农村改厕后续长效机制

   1.借鉴先进经验,健全管理制度。在学习借鉴淄博、滨州等地改厕长效机制先进做法,总结我市创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过程方便、快捷、无污染,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形成操作性强、可复制的政府统一领导、农户适当出资、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分级落实,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配齐管护队伍,提升硬件水平。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按照每2000-3000户设立1处有2-3名工作人员的农村改厕服务站,每1000-2000户配备1名管护人员和1辆粪污抽取车,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设备)的标准,统筹负责厕具维修、粪液清运、粪污利用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先进技术,对农村厕所粪污收运、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监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制定科学标准,推进公厕建设。对于300户以上人口规模较大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游客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干净卫生且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的公共厕所。2019年12月底前,30%的30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或改造。2020年年底前,30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完成公厕建设或改造。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保障厕所外观整洁、内部干净、方便实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及日常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在省拨付部分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在2019年安排1000万元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改厕后续长效机制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用好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和各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用于改厕规范升级、后续管护及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同时要在财政上予以必要保障,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要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分摊机制,合理确定管护缴费水平和标准。

   (三)完善监督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委托社会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实地暗访等形式,对县(市、区)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长效机制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对问题突出、进展较慢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县级要制定完善对镇级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长效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制度;乡镇(街道)做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和改厕服务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将改厕规范升级、引导村民文明就厕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在村公告栏、县级政府网站公示改厕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卫生城市(县城)创建等工作,加强文明如厕、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积极培养群众健康文明卫生习惯,促进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变。强化正面宣传力度,推广示范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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