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灌区农业用水计量收费,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任务目标。按照“节水优先、开源节流、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的总体思路,通过巩固、续建、新建等措施,以灌区水网建设为载体,稳步推进骨干灌排工程建设,科学设计田间节水工程项目,配套完善计量设施,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创建设施完善、管理科学、节水高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2021年6月底前,引黄灌区实现高效配水到田间,基本具备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条件。
(二)时间节点。2020年9月底已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专项债券资金和整合项目资金,重点实施灌区骨干工程、末级渠系整治,因地制宜建设农田节水工程,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三)建设标准。灌区灌溉设计保证率和排涝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节水灌溉面积实现全覆盖,节水能力提高20%左右,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0%以上;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85以上。推进网格化计量收费,农业用水基本实现计量到乡镇或村,有条件的地方计量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土地流转经营大户等;灌区管理机构健全,经费足额落实,建立健全高效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
二、重点内容
(一)健全完善工程体系。根据灌区水源条件和种植结构,按照“以水定产、以水定地”原则,复核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依托现有工程,因地制宜确定节水工程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已建工程的作用,不搞“一刀切”“推倒重来”。
(二)配套测水量水设施。以计量收费为目标,在各级渠系分水口、用水户取水点因地制宜配套计量设施,以现有计量设施为基础,配套设置不受淤积、水质和气温影响并满足快速监测、精准测量要求的测水量水设施,建立网格化测水量水体系。
(三)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利用现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同步建设和完善灌区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用水台账,密切监测、控制供水运行情况,及时纠正水资源浪费问题,提高用水管理效能。
(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按照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做好“十四五”实施方案修编工作的通知》(鲁水农字〔2020〕9号)要求,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的长效运转,并实现计量收费,实施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改革、末级渠系农业水价改革,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进行供水成本测算和农业水价制定,健全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五大体系。
(五)创新运营管护模式。按照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鲁水农字〔2020〕10号)要求,加强运行管护,确保工程建成后实现良性运行。建立健全建管护一体化机制,科学确定工程管护主体,统筹做好工程管理、水量调度、计量收费等工作。推广农田灌溉工程运行管护成功经验,依托灌区管理单位、县级灌溉服务中心、专业化社会服务公司或农村供水服务公司,成立专管机构,延伸灌溉服务范围,负责工程运营管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的牵头作用,进一步调整充实专班人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发挥合力,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省、市组建相应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市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是建设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实施计量收费的责任主体,负责按期完成任务目标;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有关工作,会同行政审批部门完善工程前期手续;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落实项目资金,指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拨付;水利部门负责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督,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织和发展,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用水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牵头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完善工程前期手续;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及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前期迁占及施工环境保障工作。采取市直部门县级干部督导帮包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县级干部督导帮包乡镇、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乡科级干部督导帮包到标段的方式,进一步夯实各级各标段责任人。市及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强化政策保障。一是按照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快资金落实及拨付,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安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二是大力整合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资金,并按照原有项目管理要求,单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单独设计、单独划分招投标单元,单独开展招投标,并注重与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做好衔接。工程建成后按照部门分工,指导运行管护主体落实责任。三是对用地、环评等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并保证在工程开工建设前补充完善。四是严厉打击哄抬建材价格、强卖建筑材料、强行承揽工程、破坏现场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落实建设管理。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投资大、时间紧、任务重,要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严把工程“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关,杜绝出现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三边现象”,确保资金、工程、干部、生产“四个安全”,努力把工程建成质量过硬、经得起群众和时间检验的放心工程。一是严格规范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的原则,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责任,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各主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工程建设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制度程序。围绕重要事项决策、招标投标管理、资金项目监控、工程施工管理等重要环节,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三是严格规范工程现场管理。明确管理目标,从工程开工、过程管控、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分析管理内容,预计可能发生的变更和风险,以此为前提,开展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投资、质量、安全及进度。四是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工程的评审和审计,及时跟踪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确保资金不停留、不截留,按照省级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资金拨付任务。同时,做好工程建设与河长制清违清障的结合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通过本次工程建设解决一批河渠“四乱”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严肃督导问责。参照省级工作专班建立“四个机制”即领导机制、调度通报机制、督导落实机制、约谈警示机制,分组分包片区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调度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工作进度,保障专项债券资金按时拨付,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督促整改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对工程进展缓慢的,要进行约谈和挂牌督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创造良好环境。〔市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推动宣传引导。认真梳理总结先进市县在工程组织、管护机制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全市范围内学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工作开展。要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农业节水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农民群众对缴纳水费、强化管护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市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科学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完工发挥效益,在全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
附件: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工作专班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组 长:何宪卓 副市长、临清市委书记
副组长:张思中 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任永胜 市水利局局长
陈长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张学振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廷才 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孟宪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瑛市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朝彩 市审计局副局长
孙泽龙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金彭陶水利管理处主任
王治国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主任
陆成英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陈玉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任永胜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