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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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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17:07:46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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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2020〕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为加快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灌区农业用水计量收费,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保障粮食安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山东省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方案》(鲁政字〔2020〕153号)要求,在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了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并于2020年10月10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性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目标要求、重点内容、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目标要求。一是任务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021年6月底前,引黄灌区实现高效配水到田间,基本具备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条件。二是时间节点。9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专项债券资金和整合项目资金,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三是建设标准。实现节水灌溉面积全覆盖,节水能力提高20%左右,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0%以上;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85以上。推进网格化计量收费,农业用水基本实现计量到乡镇或村,有条件的地方计量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土地流转经营大户,建立健全高效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

(二)重点内容。一是健全完善工程体系。根据灌区水源条件和种植结构,复核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依托现有工程,因地制宜确定节水工程建设方案。二是配套测水量水设施。以计量收费为目标,在各级渠系分水口、用水户取水点全面配套计量设施,建立网格化测水量水体系。三是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利用现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同步建设灌区信息化系统,提高用水管理效能。四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改革、末级渠系农业水价改革,推进供水成本测算和农业水价制定相关工作,实现计量收费。五是创新运营管护模式。建立健全“建管护”一体化机制,科学确定工程管护主体,深化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广农田灌溉工程运行管护成功经验,统筹做好工程管理、水量调度、计量收费等工作,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专班人员,请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要求各县(市、区)成立县级专班。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专班成员单位抓好职责内工作,要求采取“市直部门县级干部督导帮包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县级干部督导帮包乡镇、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科级干部督导帮包标段”的工作模式。三是强化政策保障。抓好资金落实和使用管理,优化完善各项手续,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四是落实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管理,确保资金、工程、干部、生产“四个安全”。五是严肃督导问责。建立督导调度及问责机制,对进展缓慢、拖全市后腿的给予约谈或挂牌督办。六是推动宣传引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加快推进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提出了符合我市实际的指导性意见,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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