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2〕1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