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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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7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聊政办字〔2022〕16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该意见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明确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主体和监管部门责任,强化警示教育”。按照消防执法改革的总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制定本《规定》。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规定》,分别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经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三、出台目的
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推动推动精准防范、精准治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全市的火灾形势稳定。
四、主要内容
《规定》共24条,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管辖分工和调查组的组成,规定了调查组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和时限,明确了对火灾事故责任处理,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以及评估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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