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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幸福食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其他
11371500MB28359259/2022-4404689
聊政办字〔2022〕18号
2022-05-24
2022-05-27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幸福食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聊政办字〔2022〕1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建设“六个新聊城”,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建立市级统领、县级主办、乡镇(街道)承办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设施等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开展幸福食堂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二、工作任务

   统筹考虑老年人口数量、分布区域等因素,在东昌府区建设20处、茌平区建设12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7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7处、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建设4处幸福食堂。到2022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幸福食堂50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功能定位

   幸福食堂是公益性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优质的餐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

   (二)工作方式

   坚持以点带面,以城市带农村,因地制宜推动城乡幸福食堂建设,切实让老年人得到实惠、感到关怀。

   (三)建设模式

   1.社区新建型。依托社区配建的养老设施用房新建“养老设施+幸福食堂”,建设具备幸福食堂、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更好满足老年人不同类型的养老需求。

   2.升级改造型。在现有具备改造升级条件的社区服务场所、文化活动中心、养老服务设施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场所,建设厨房、改造就餐场所,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服务。

   3.企业挂牌型。依托资质健全、运营规范、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社会餐饮企业,加挂“幸福食堂”牌子,增设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菜品。或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配餐形式,统筹设置幸福食堂助餐点,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配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各区也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建设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就餐服务。

   (四)统一标识

   幸福食堂要悬挂统一标识,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等事项。

   四、扶持政策

   (一)建设补贴

   1.新建“养老设施+幸福食堂”,市级每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现有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市级每处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

   3.“餐饮企业+幸福食堂”,市级每处给予1万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

   (二)助餐补贴

   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日补助一餐。补贴标准:

   1.对70—79周岁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1元。

   2.对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市级每餐补贴2元。

   各区应按照不低于市级补助的标准进行配套补助。

   (三)运营奖补

   对城区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7000、10000、130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对农村幸福食堂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分别达到3500、5000、6500人次的,市级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运营奖补。

   各区应按照不低于市级补助的标准进行运营奖补。

   五、考核评估

   各区民政部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运营满一年的幸福食堂服务质量开展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幸福食堂运营机构的项目建设、人员配备、运营成效、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与运营奖补挂钩。鼓励各区积极创新,结合自身实际,打造适宜持续发展的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幸福食堂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市级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投资和促进、市场监管、大数据、消防救援、妇联、邮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幸福食堂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对各区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补贴(奖补)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幸福食堂建设。

   (二)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全市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精准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同时依托系统,实现幸福食堂就餐人次统计、补贴结算,对幸福食堂服务质量、运营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三)落实各自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民政部门牵头统筹指导幸福食堂建设运营;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幸福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幸福食堂建筑使用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商务投资和促进部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幸福食堂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大数据部门配合做好全市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共享工作。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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