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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医药管理
11371500MB28359259/2022-4404894
聊政办字〔2022〕26号
2022-06-30
2022-06-3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2〕2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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