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聊城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聊城国家调查工作,更好发挥国家调查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作用。
国家调查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是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统计力量.聊城国家调查队承担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采购经理等国家调查工作,调查数据和监测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研判经济社会民生状况、进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信息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对国家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环境,确保统计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聊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完善体制机制,全力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
(一)完善管理机制。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县级统计机构,要 明确相应责任科室,并配备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调查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统计调查辅助性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严格按照国家调查制度组织实施调查,接受省、市级国家调查队的业务管理、指导、检查和考评,确保按时完成国家调查任务。(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基层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国家调查队 开启调查网点,积极协助完成各调查网点辅助调查员的选配、使用、考核,合理确定辅助调查员报酬,对开启和维护调查网点、调查有困难的,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队伍建设,把国家调查队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通过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大国家调查队与地方部门(单位)干部交流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聊城行政学院〕、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
三、扛牢工作责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一)提升依法统计政治自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严格落实国家调查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支持各级国家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国家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优化统计调查环境。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 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国家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系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聊城国家调查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聊城国家调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统计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国家调查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络、调查网点建设、调查经费落实、报表催报核实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国家调查队的协作配合,强化统计调查沟通交流,在调查组织、条件保障、数据共享、分析研判等方面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统计调查有关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落实财物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 把国家调查队承担服务地方的调查项目(包括县级统计局承担的国家调查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统筹制 定绩效考核政策,对同级国家调查队予以支持.按照«党政机关办 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同级国家调查队办公和业务用房需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聊城国家调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刘文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侯德功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良军 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队长
成 员:
王同章 市委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丁耀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解志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海波 市财政局局长
刘 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张 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盛 强 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宋家元 市统计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张良军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