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聊城市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力争到2027年年底,省市级乡村振兴片区达到85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达到1400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全域大幅提升,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拓展“三清一改”内容。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对“三清一改”内容进行深化,规范柴草、秸秆、农具、废弃家具等生活杂物堆放;及时清除农村河湖、水利沟渠岸线、沟渠边坡及水体中的垃圾杂物等;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防范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强化农村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培养农民群众良好卫生习惯。到2027年年底,每个县(市、区)完成不少于1条(段、个)河湖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规范农村空间秩序。重点解决农村杆线杂乱、空中“蜘蛛网”等问题,推进农村管线序化。稳妥有序拆除或翻新残垣断壁、危旧房屋、废弃圈舍,消除坍塌隐患,美化村内空间。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鼓励引导村庄利用公共用地有序种植经济林木、中草药材,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农村增绿增美增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三)持续提升乡村路域环境。扎实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公路连接互通,实现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实施老旧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对道路路面全铺装,强化预防性养护和日常养护管理,创新养护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提质增效为重点,优化路网结构、提升管养效能、增强保通能力、促进融合发展。到2027年年底,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村庄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推广村内公共空间“以用代管”治理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五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小苗圃园),提升村庄居住舒适度。持续开展农村坑塘整治,盘活废弃坑塘资源,提升生态和经济价值。到2027年年底,农村坑塘整治率达到80%以上,省市级乡村振兴片区内农村坑塘整治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水平。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户投、村收、镇运、县处理”全链条运行机制。有序推动设施设备提档升级,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合理选择收运处置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专业化水平。农村生活垃圾覆盖率、无害化处置率均保持在10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以莘县为试点,探索瓜秧、尾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路径。到2027年年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废旧农膜综合回收率稳定在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
(七)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优先选择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治理模式。已采取相对集中或集中式处理模式的区域,合理选择技术工艺,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并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排污登记管理范围。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村庄,持续加强管护,重点监管沿黄干线村庄,坚决遏制生活污水直排乱排行为。到2027年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加强水体动态排查整治,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范围,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方式分期分批整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杜绝返黑返臭。到2027年年底,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控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现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有效巩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果。全面排查“问题厕所”,有序分类整改,确保农村厕所能用好用。强化农村厕所供水保障,提高供水稳定性。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厕所设备更新换代。加快农村卫生室无害化厕所改造。按照“愿改尽改”原则,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新改建工作。到2027年年底,现有“问题厕所”实现动态清零,新改建农村户厕4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提高农村厕所运维管护水平。落实农村户厕“一厕一码”制度,确保农村厕所粪污按时抽吸、厕具及时修理。加强对第三方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鼓励整县域市场化运营粪污收集、转运、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管护服务。加强农村公厕日常管护。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探索实施农村厕所粪污共治。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年底,农村厕所市场化管护服务机制实现稳定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一)健全村庄保洁管护机制。结合村庄实际,村庄保洁和管护原则上实行“一镇一制度”,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保洁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作用,做好村庄保洁和公共设施管护工作。持续推动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聘用专业保洁队伍,探索“管家式”“物业式”等模式。到2027年年底,全市村庄基本建成保洁长效管护机制并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倡导将“门前三包”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户落实维护村庄环境责任,保持房前屋后环境整洁。强化村庄环境网格化管理。推广“红扫帚”行动,拓展“信用+”“积分制”等应用场景,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营造村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妇联)
构建完善“市级主导、县级主抓、镇村主战、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工作模式。建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其他责任部门参与的工作配合制度,压实县级主体责任,落实“一县一策”。市县级财政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依法探索群众合理付费、村集体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村庄保洁管护运营经费保障模式。制定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指引,指导县级对照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工作成效。完善督导机制,通过“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持续用好媒体监督手段,结合反映强烈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分析市民诉求,构建多元监督体系。对长期整治不力、被上级批评通报、发生重大舆情和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进行约谈,有效推进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附件: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指引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一)农村道路两侧路肩、边沟、绿化平台、绿化微景观内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道路绿化管护到位,枯死植株清理及时。交通标志(牌)版面整洁,无破损、无污染。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路面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水。
(二)遵循“一村一品、生态经济兼顾”原则,选择兼具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树种开展村庄绿化。绿化采用“常绿灌木扎框+经济树种为主+花草搭配”的综合模式,或单一经济树种、园林树种栽植模式,根据村庄条件灵活适配。
(三)村庄有给排水设施并运行正常,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村内雨雪天无路面或低洼区域积水现象。
(四)村庄有完善的供电基础设施,供电能力满足村民日常需要。村内照明设施设置合理并定期维护,无闲置破损路灯。
(五)“五小园”通过笆、栅栏规范,周围无杂草,整体规整美观,体现乡风村韵。有条件的村庄建有停车场、公园、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将农村坑塘打造为公用湿地或富民鱼塘,适度美化村内墙体立面,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整体协调的村庄美化格局。
(一)村庄公共空间干净整洁,无“三大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农户生产生活资料等杂物摆放整齐,柴草、农机具等定点有序存放,无乱占公共区域现象。
(二)村庄废旧牌匾、废旧广告清理及时。宣传栏、广告牌等整洁有序,无乱涂乱贴乱画现象。
(三)村内坑塘不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随意倾倒现象。
(四)村庄主次干道、胡同小巷内无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电力线、通信线和广播电视线。空中“蜘蛛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村内合理划定畜禽养殖区域,无畜禽散养放养行为。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秸秆、瓜秧、尾菜,化肥、农药、兽药、肥料包装以及废旧农膜等)收集处理及时。
(六)村内长期闲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构筑物、废弃圈舍及无产权残垣断壁得到有效处理,无安全隐患。空闲宅基地得到有效盘活。
(一)河湖渠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整洁畅通。
(二)河湖渠管理范围内无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及影响行洪排涝的障碍物。
(一)按10至15户配备一个垃圾桶(箱)、村庄总人口数的2‰—3‰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垃圾桶(箱)及村庄保洁员。
(二)村庄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桶周围散落的生活垃圾,村民自觉将垃圾有序放置到垃圾桶内。
(三)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时,基本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一)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二)村庄街(路)面无污水横流,排水明渠内无积存污水、生活垃圾、淤泥,无明显臭味。
(三)建设有污水收集池的,污水拉运及时,无溢流现象。建设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施正常运行;设施收集管网接通设施无破损,井内无生活垃圾、淤泥、泥沙等;设施出水口出水正常,水质达标,出水口下游无黑臭水体。
(四)水体无黑臭现象,不存在气味、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白)。水体周边不存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污乱排乱倒等现象。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现象。
(一)农村户厕“一厕一码”正常使用。
(二)农村户厕厕屋牢固,无安全隐患;厕具干净卫生,无不好用、不能用、闲置等问题。
(三)农村公厕内部环境干净卫生,常年全天开放并可正常使用。
(一)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村庄保洁工作,定期研究工作、开展活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能够有效发挥。
(二)村庄因地制宜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并长期运行。
(三)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有效推广“信用+”“积分制”等办法,农民能够自觉维护村庄公共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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