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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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有利于合理利用立法资源、保证立法质量、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稳定性和有序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指导思想
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精选项目,使立法项目契合宪法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反映人民意愿,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编制过程
立法为民,法贵便民。为做好立法计划编制工作,2022年11月中旬,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大常务会办公室向市直各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集了项目建议,征求了政府立法联系点、省司法厅意见,在聊城日报、聊城政务网、市司法局网站刊登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了立项论证会,反复研究并送相关部门会签后,形成了《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三)主要内容
《计划(草案)》共列入立法项目14项,分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和市政府规章项目两类。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8项,市政府规章项目6项;年内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项,年内完成的市政府规章项目2项。
(四)工作要求
年内拟提请审议项目和年内完成项目的起草牵头部门,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按时报送送审稿,为审查、审议等工作留出必要时间;调研项目起草牵头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开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起草部门不能按时提交立法草案的,应当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并向市司法局书面说明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立法计划的,应当向市政府提出书面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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