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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优化简化获得电力审批流程工作方案(聊政办字〔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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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3 15:15:00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优化简化获得电力审批流程工作方案(聊政办字〔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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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聊城市优化简化获得电力审批流程工作方案》(聊政办字〔2019〕2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聊城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并提出年底前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达到全省前列的目标。“获得电力”作为营商环境评价六项指标之一,对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具有重要影响。为进一步压缩全市获得电力审批时限,提高电网工程落地效率,全面提升全市获得电力感知,市政府洪玉振副市长亲自督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三次协调会,开展了五个轮次的交流磋商,前后历时近两个月,最终形成该《方案》,提出9项28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等8各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抓好落实。

二、整体工作目标

坚持在不与法律刚性约束条款相违背的前提下,研究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原则,实现电网建设项目审批“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容缺受理、一链办理”的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年底前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达到全省前列的目标,让企业和群众获得电力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

三、工作亮点

本《方案》在优化简化流程涵盖范围、简化力度、具体措施、责任明确等方面处于全省前列,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公共电网输变电工程首次纳入简化方案。目前山东省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优化简化获得电力方案均是针对10千伏及以下用户电网过程,本《方案》首次将优化简化范围增加至全电压等级电网工程,公共电网输变电工程建设审批和实施得到更强有力的保障,为更好的获得电力感知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是实现电网工程全过程审批优化简化全覆盖。《方案》对涉及到电网工程审批的前期、施工、督导等工作全过程的审批程序和简化办理做了明确规定,包含全市区域的规划用地审批、跨河跨路、施工占地、民事赔偿及协调机制等9项28条内容。

三是优化简化措施力度较大。《方案》将电网工程审批环节和时限压到了最低,力推“马上办、立即办、一次办好”。10千伏及以下工程免办规划许可手续的线路长度由150米增加到500米(为全省力度最大);公共电网输变电工程取消了环网柜等独立设施规划审批等4个环节的审批事项,优化简化建设用地规划、林地占用许可等11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通过合并审批事项、实现并联办理,较以往平均可提前4-7月完成审批手续。

四是严控新增审批环节。《方案》要求若新增审批环节须由,需经法制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审批时限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为政策长期发挥作用打下了良好的机制制度基础。

五是要求领导干部帮包建设。要求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电网建设,将电网建设项目列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突破工程”,建立属地政府包保制度,责任到人。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在不与法律刚性约束条款相违背的前提下,研究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工作目标

通过将供电系统信息纳入政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实现电网建设项目审批“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容缺受理、一链办理”的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年底前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达到全省前列的目标,为全市“双招双引”和新旧动能转换工程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了简化规划用地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等9项28条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完成目标。

1、规划、用地审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就电网工程来说,规划、用地审批环节是最重要、最耗时的一环。《方案》中极大的优化简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一是明确了电网工程由市县政府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实现内部流转,不再由各分管部门分别受理,实现“一窗办理”。二是简化城区10千伏电缆线路规划手续。供电公司(或代用户)统一递交设计图,规划部门当天答复公示图,建设单位可持公示图同步办理绿地占用审批、占路许可、掘路/涉路许可,环网柜等独立设施免办规划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最多4个工作日完成所有手续审批。三是放宽规划许可手续免办条件。免办规划许可手续的线路长度由150米增加到500米,这就意味着全市八成以上的电力用户接入工程可以免办规划手续,将极大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速企业的办电效率。同时明确在已办理过电力线路(管廊)规划手续或已有管廊中进行电力线路建设,免于办理规划手续。力争将用电项目配套电网工程作为项目本体组成部分一并开展规划审批。四是整合简化审批环节。借助规划和国土部门的机构整合,通过合并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征用、临时用地批复等环节进行整合和简化,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五是电网工程用地更方便。简化用地预审审查,根据地预审批准权限占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情况审查可由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相关科室审查会签。联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建立完善告知承诺制和监管惩戒机制,对使用划拨方式供地、用地要求明确、规划条件确定、用地预审后选址和规模等无变化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后,即可申请联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优先保障符合土地、城乡和电力规划的变电站项目用地指标,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或核准)批复、确定准确用地范围后,即可开展申请用地或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合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和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2、水土保持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

简化后,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变电站项目免办手续;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变电站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当日办结。

3、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优化前须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优化后核准可以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设计审查,利用规划局盖章的平面图在未办理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下即可办理消防验收,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4、园林、绿化移栽,市政开挖、施工占地、社会民事赔偿(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简化获得电力专班)

一是明确除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垃圾处理处置费外不再缴纳其它费用。二是市政开挖、绿化移植等手续3个工作日办结。三是项目单位在收到挖掘城市路面、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绿地方面许可手续和缴费通知后,签署按期缴费承诺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费用缴纳不作为手续审批的前置条件。四是绿地审批方面,绿化迁移由养护单位清点苗木并出具搬迁预算(绿化部门出具收费依据和标准,并盖章确认)或由绿化部门出具缴费单,养护单位5个工作日(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内完成迁移,绿化部门做好监督协调工作。五是获得电力专班要加大电力工程协调力度。对于在建或部分建成暂未移交的道路及其附属物、政府免租金提供土地由绿化企业育苗代替绿化的,由简化获得电力专班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5、电力线路涉路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施工许可手续,需要组织专家现场勘验和评审的,办理周期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不需要专家现场勘验和评审的缩减为1个工作日。

6、电力线路跨河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防洪报告书(表),不强制需要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7、电力管廊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目前城区电缆管廊建设较为滞后,为此,一是对于短期内无法按照规划实施的,临时采用架空方式,待电力管廊建设完毕后再按标准改造入地。二是除综合管廊外,电力排管、箱涵政府建设完成后,可以移交国网聊城供电公司管理,供电公司承担维护费用和管理职责。建设期间,供电公司参与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无法移交的,专营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保证管廊安全运行。

8、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现“一链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

对“一链办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免办规划手续的电力接入工程可携设计图纸直接并联办理绿地占用审批、占路许可、掘路/涉路许可,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批,不免办规划的1天完成规划公示图纸盖章(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同步办理上述手续,实现4个工作日内办结。

9、电网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要求属地政府积极主动协调电网项目建设,作为本级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对电网项目涉及青苗等赔偿的,一个月内确定赔偿额,建设单位将赔偿款补偿到位后15天内,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上述优化简化措施的长效执行,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强化属地责任,全力推进电网建设项目手续审批和工程实施。二是凡是本意见中明确或上一级政府进一步简化、优化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落实。三是将电网建设作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突破工程”,属地政府要对电网建设项目进行帮包,责任到人;对于电网建设项目落地困难的区域,要定期协调,确保不发生电网建设项目“无人管、落地难”的现象。四是供电公司要结合《方案》梳理、调整工作流程,做到与各项优化简化措施无缝衔接,保证该政策文件的高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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