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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优先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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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15:55:00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优先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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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8109日,公安部与应急管理部举行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公安消防部队整建制退出现役,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高度重视,20181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1229日,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出席省消防救援总队授旗授衔和换装仪式,组织召开全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代表座谈会并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好事关消防指战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并对消防指战员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入托、家属随迁就业等相关措施进行了专题部署。20188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强调指出: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为进一步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落地,充分发挥我市消防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关于推动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优先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于2019229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六个方面。

(一)重大节日期间,地方党委和政府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

(二)在客运站、火车站设置明显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确保消防救援人员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

(三)在医院门诊挂号、收费、取药窗口设置明显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继续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就医急症绿色通道。

(四)在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保持原有优待政策。

(五)消防救援人员家属随调保持原有优待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家属办理落户,优先为其家属安排工作。

(六)全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继续参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及其补充通知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参照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待遇执行。

三、主要特点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优先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的重要保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救援队伍改革部署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是激励和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履行职责使命的客观需要。

(二)紧跟队伍形式需要。消防救援队伍在转隶前一直传承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队伍战斗力生成的重要保证,虽然现在身份发生了变化,但是职业高风险、牺牲奉献大及24小时驻勤备战的职业特点没有改变,且这支队伍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还在不断拓展,面临的灾害危险更大、承担的任务更艰巨、与人民群众联系更加紧密。在转制改隶过渡关键时期,《通知》的推行能进一步激发全市消防救援人员干事创业和献身使命的热情。

(三)突出职业荣誉体系。和平时期,消防救援人员是舍身抢险的开路者,是逆行而上的急先锋,是托起生命的承重墙,正是他们的无私奉献铸牢了全市消防安全的铜墙壁垒。《通知》的出台落地,为全市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优抚政策提供了政策保障,确保全市消防救援人员能够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军人的各项优待优抚政策,提升了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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