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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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8年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3号)。依据鲁政办字〔2018〕3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拟起草出台《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1、学习上级文件。通过深入学习研究国家以及省级层面关于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相关文件精神,吸收借鉴鲁政办字〔2018〕3号的有关规定。
2、学习外地经验。广泛学习了我省其他市的先进工作经验,以泰安市《实施方案》为主要蓝本,于7月下旬完成初稿。
3、积极征求意见,广泛开展调研。一是初稿形成后,向委主要业务科室、各位分管领导征求了意见,由委法律顾问进行了合规审核,完成了委内部意见征求程序。二是分别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三是到企业开展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分管副总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征求企业意见。
三、文件建议意见
参照省文件建议我市的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实施方案的形式印发。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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