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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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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09:31:22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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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并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立法计划编制的必要性

编制立法计划,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是保障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持高度一致的必要途径。一是立法程序有要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市政府法制机构(现司法行政机构)应当研究论证规章立项申请和立法项目建议,拟订本级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二是立法工作有需求。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立法需求较大,立法资源有限,立法程序严格,完成立法项目周期较长,需要制定立法计划,形成重点立法项目与调研类项目滚动对接制度,解决被动立法、随意立法、计划执行性差等问题。

二、立法计划的编制过程

2020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是在全面总结2019年立法工作情况,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工作实际,广泛征集立法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的。2019年9月,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提报市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通过市网络信息化办公系统和市政府网、聊城新闻、各新媒体,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市司法局对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进行了汇总、整理、分类、研究、论证,对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草拟了《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9日,组织召开了立法项目论证会,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了论证,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工作计划,送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进行会签,形成了《立法计划(审议稿)》。2020年2月18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计划(审议稿)》,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市司法局与市人大法工委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部分立法项目的时序安排作了调整,最终形成了《立法计划(草案)》。

三、立法计划的主要特点

今年的立法计划有三个特点:一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将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文物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列入立法计划;二是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将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公厕管理、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等列入立法计划;三是立法工作效率提高,从2019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部法规到2020年的3部,从2019年制定1部、修改2部规章到2020年制定4部,立法步伐逐步加快。

四、立法计划的重点内容

《立法计划》安排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其中,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3件,分别为《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3件,分别为《聊城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聊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条例》。

另外,《立法计划》安排市政府规章项目6件。其中,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4件,分别为《聊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聊城市中小学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2件,分别为《聊城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聊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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