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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税收共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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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16:10:55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税收共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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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涉税数据资源优势,集聚税收共治合力,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的财源建设工作,聊城市政府制发了《聊城市税收共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第三款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商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审计、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做好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第十七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保障信息系统,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税源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实现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根据以上规定,制定发布《实施方案》。

二、起草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统筹领导下,税务、财政、住建等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归集整合纳税申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品房网签等数据信息,全面强化数据信息的分析应用,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今年初,根据省委确定的改革攻坚年工作部署,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总结前期我市的实际做法,进一步以政府规范性文件方式,构建政府部门涉税数据信息共享和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必将对我市的税收收入增长和财源建设工作起到较好促进作用。在充分征集市直38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市政府起草了《聊城市税收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组织了35个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形成《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组织领导、信息共享、分析应用、执法协助、信用建设等方面,对实施税收协同共治做了较为明确的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调整“聊城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聊城市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和市级税收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税收共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明确信息共享内容。明确了35个相关部门单位应该共享的信息内容,同时以附件形式列明了28个重点部门单位应该提供的具体数据项目信息。

三是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明确了各级财税部门要强化共享信息的加工应用,通过指标分析等锁定税收风险,开展风险应对,弥补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收入。

四是加强税收执法协助。明确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公安、法院等单位,在税收行政执法协助方面的具体义务和责任。

五是推进税收信用应用。把纳税、缴费信用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作为评价社会法人、自然人信用状况的一项重要标准。要求各级在评先评优、推荐提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时,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审查相关企业及个人的纳税信用情况,对纳税信用等级低或存在其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取消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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