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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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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3 17:46:24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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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确保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了《聊城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二、出台依据和过程

2019年7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9年12月22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9〕24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2019年年底开始,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省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同时,《通知》要求“各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结合我市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聊城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征求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财政、大数据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含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阶段、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方案》指明,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方案》要求,一是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做好市、县两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

(三)实施阶段。《方案》提出,分两个实施阶段展开工作。2020年至2022年为第一阶段,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及以后为第二阶段,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及其他需补充完善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

(四)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在市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共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五)保障措施。《方案》强调,各级政府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完成任务;保障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做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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