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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特邀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
11371500MB28359259/2020-4403500
2020-09-30 09:18:52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特邀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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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2018年9月,省政府围绕“开放式政府决策支持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建立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发展,创新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产业结构不优等一些制约进一步发展的因素逐渐显现且日趋复杂,当前,我市高端人才匮乏,急需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一些领域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中聘请特邀顾问来协助我市解决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前期,各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工作需要,聘请了一些政府顾问,但随着工作的开展,聘用程序不够规范、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日渐凸显,直接影响了政府顾问服务引领我市发展的实效。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特邀顾问聘用管理程序,更好的促进政府顾问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借助“外脑”支持推动我市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聊城市人民政府特邀顾问工作制度》。

二、主要内容

《工作制度》共有8条,主要突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聘请原则、范围和聘期。按照“层次高、契合好、人员精、实效强”的原则,重点聘请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企业负责人,在所在行业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机构负责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行业知名人士和市长提议聘请的其他人选等四方面的人士。特邀顾问聘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是确定了联络机制和工作机制。特邀顾问联络办公室设在聊城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每年以适当形式,邀请特邀顾问参加一次以上会议或活动;全市重要课题研究、重大规划编制、重点项目论证、前沿性问题指导培训等,邀请相关特邀顾问参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重点工作的推进,及时向特邀顾问通报,并征求特邀顾问的意见建议,争取特邀顾问的参与支持;在聊城和在特邀顾问所在城市举办的相关会议活动,邀请特邀顾问参加;特邀顾问可根据个人专长和研究领域,就某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对于具有突出贡献的特邀顾问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是规范了聘任程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特邀顾问人选,并提供拟选特邀顾问背景材料;市政府特邀顾问联络办公室对特邀顾问人选的行业影响力、与聊城发展的契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建议,在征得拟聘人员同意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市政府会议或市长确定特邀顾问聘任名单。

四是提供了经费保障。市政府特邀顾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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