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聊城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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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整改工作,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公布聊城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聊城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古迹众多,城市格局独特,1989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市因名城保护不力,2012年以来两次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要求我市坚决落实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的整改要求,严格履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二、起草过程
根据《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整改方案》要求,我局7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历史建筑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过认真排查、逐级筛选申报,9月10日组织了由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旅游局、东昌府区政府、古楼办事处及社会人士参与的专家评审会,同意确定东关街102号清代建筑等26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地方特色的建筑为拟提报第二批历史建筑。
三、文件依据
(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二)《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三)《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整改方案》。
四、主要内容
聊城市第二批历史建筑拟公布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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