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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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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17:16:29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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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科技改革攻坚部署,做好《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0〕26号)的贯彻落实,以制度创新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省文件精神,通过深入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又征求了18个市直部门的意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会签,市司法局已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市科技局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四大部分,共21条,主要政策包括:

(一)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该部分围绕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二)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该部分围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牵头比重、鼓励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离岸创新中心等5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三)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该部分围绕吸引优质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改革人才评价体系等2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该部分围绕建立完善市级科技创新领导机制、全面下放市属高校院所“六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市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构建科技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四、政策亮点

(一)围绕九大产业和十大制造业领域重大技术需求,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市级重点项目研发资金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结构优化升级。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上年度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建有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较好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适当增加奖补比例;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三年内至少建设一家公益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通过国家、省认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运营奖补。

(四)建立完善市级科技创新领导机制,统筹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研究、审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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