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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侯德功同志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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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17:03:27
聊城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侯德功同志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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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3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目前市政府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聊政发〔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侯德功同志进行了解读。

  问:请问《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侯德功: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现予公布。对此,2021年1月18日,省政府又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3号),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落实国发〔2020〕13号要求调整14项,山东省自主决定调整23项。

  问:请问《通知》的起草过程?

  侯德功:首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关于衔接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的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部门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央、省调整的依申请事项,逐项制定我市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提出我市自行拟调整事项。其次,充分征求对接各级放、接权部门以及对应的审批或监管部门的调整意见,达成一致后形成权力拟调整意见,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最后,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落实鲁政发〔2021〕1号要求调整27项,我市自主决定调整46项。

  问:请问《通知》的工作要求有那些?

  侯德功:重点抓好衔接运行工作,细化改革配套措施。

  一是认真做好交接过渡。放权部门、承接部门要根据调整意见做好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中事项取消、增加等调整工作。主动做好对接,开展档案资料交接、书面委托协议签订和公告、“二号章”启用、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对调整事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或者单位,依法履行对相关事项的管理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对其中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要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三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放权部门要指导承接主体优化审批服务、再造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承接部门要将依申请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开展无差别“一窗受理”。逐项明确承接事项的办理标准和办法,编制完成服务指南和工作手册,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机制;完善审管衔接,对于下放或委托下放至行政审批局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审批局要与业务主管部门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关系,完善审管衔接工作机制。

  问:请问《通知》的配套制度是什么?

  侯德功:面对《通知》中、其他批次权力事项的重复调整,我市建立健全简政放权制度体系。制定了《聊城市简政放权衔接运行标准化实施细则》和《聊城市简政放权事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在调整程序、调整方式、运行规程等全流程入手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建立一套年度放权、评估、整改、问题通报和再调整的健康有序的动态调整机制,以获得最佳改革秩序和改革效益,全市各级简政放权改革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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