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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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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5 14:52:54
聊城市人民政府

简明问答|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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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答: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提出了最近及以后一段时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即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2020年8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6号),提出到2022年,全省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围绕此目标,提出了四项基本任务,即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可以说,国务院和省政府下发的上述两个意见,是下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方向性、原则性的政策遵循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关于管养资金的投入政策,两个意见都提出了明确的投入标准,数据明确、约束性强,为我们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机制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关于《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

答: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为做好《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单位(科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省政府两个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实际,召集部分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对《实施方案》的起草提出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将《实施方案》起草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呈送相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关于《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参照省政府意见,包括健全体制、资金保障、实施路长制、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估和加大宣传力度三个方面。

四、关于我市“路长制”工作情况?

答:2017年9月,市委市政府借鉴“河长制”工作经验,从根本上破解公路养管长效机制难题,市委、市政府从制度创新的高度重新认识和理解公路工作,提出了“路长制”的工作思路,在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加强公路日常管养、公路扬尘治理等方面作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成为近几年我市公路管理方面的新亮点。

2019年以后,由于领导变动和机构调整,“路长制”工作机制受到一定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减弱,相关部门的牵头作用基本停滞,市、县两级“路长制”工作领导机构日常运转受到一定制约。

五、《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路长制”工作的具体要求?

答:按照《聊城市“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聊办字〔2017〕44号)的要求,我市“路长制”工作机制主要涉及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而村道未纳入“路长制”工作内容。因此,在《实施方案》中,我局提出在现有“路长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路长制”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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