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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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同志简要介绍下《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答:《计划(草案)》共列入立法项目14项,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8项,市政府规章项目6项。围绕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列入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河道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等项目;围绕建设平安法治聊城,列入了消防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等项目;围绕保护历史文化、弘扬英烈精神,列入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烈士保护和褒扬办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项目。
其中《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聊城市消防条例》《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为年内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聊城市烈士保护和褒扬办法》《聊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为年内完成市政府规章项目。其余项目为调研项目或者条件成熟时完成项目。
目前《聊城市烈士保护和褒扬办法(草案送审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确保公众能够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效,市司法局多措并举,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一是我市探索建立了覆盖多领域、吸纳多层次的20个政府立法联系点,公众可以通过向联系点反馈意见的形式参与地方立法;二是市司法局搭建了立法意见征集平台,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参与地方立法;三是社会公众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地方立法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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