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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1371500MB28359259/2023-13165538
2023-07-14 16:02:39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明问答:《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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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新能源产业已跨越起步、成长、规模化发展等阶段,“十四五”进入新的高质量跃升发展新时期。截至2023年5月份,我市新能源装机已达386.21万千瓦,占我市所有装机量的24.24%,同比增长33.98%,其中光伏装机容量355.71万千瓦,占新能源装机量的92.10%,同比增长34.35%。风电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我市平原面积广阔,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富集,适合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建设。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开发风光项目,既有利于提高绿色电力供给能力,加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水平,还可以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减碳效益。受政策影响,目前陆上风电处于暂缓状态,我市新能源发展的主要途径为光伏。

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为何要强化接入消纳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立足我市能源资源禀赋,坚持提升电网供电稳定性,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由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具有随机性和波动性特点,无法独立支撑用电负荷稳定运行需求,在光伏、风电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同时,必须相应配置储能和调峰能力,尤其是需要充分发挥煤电机组的调峰调频等支撑作用。大型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的消纳,下离不开煤电、电网线路的支撑。为确保新能源项目高效利用,需要坚持源网荷协同发展,明确项目利用率及消纳方向,推动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储能协调建设,实现配套电网、储能及新能源项目的协调发展。

三、为什么要加强新能源项目用地衔接?

当前,新能源项目土地供应与建设资格信息不对称是项目落地难的重要原因。能源企业经申请批复(核准、备案)程序,获得了项目建设资格,但受生态红线、土地类型、地形地貌等限制无法获取用地审批或用地面积不足,导致新能源项目建设资格获批与土地供应的矛盾和不匹配时有发生,客观上影响了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落地效率,增加项目成本并延长开发周期。为了实现新能源建设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协同发展,迫切需要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机制,做到新能源项目建设与土地供应相协调,在严格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加快新能源项目的落地,为下一步我市光伏、风电的开发做好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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