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印发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钢管产业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23-13165473
聊政办发〔2023〕7号
2023-07-12
2023-07-13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钢管产业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聊政办发〔2023〕7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钢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据价值化的关键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壮大“十强”产业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培育做大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我市产业发展现状,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做强、做大、做优、做专、做实为主攻方向,加快培植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增长引擎。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着力打造链条更加完整、优势更加明显、竞争力更加强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到2025年,力争规上企业达80家,营业收入超14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积极培育智能终端、网络安全、智能传感器、5G等产业的研发机构。到2025年,新增10个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打造50个以上技术成熟、市场认可度高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

  ——集群效应更加凸显。立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础、集中优势力量、选准主攻方向,走产业集群化发展道路,大力培育主业突出、结构优化、特色明显、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做强光纤线缆产业

  1.推进光纤产业链条畅通。以阳谷光电信息产业园为核心,发挥光通信、光纤传感领域的产业优势,通过融链固链专项行动,推进光缆企业与上中下游产业链条企业合作,延长光纤产业链。

  2.推进线缆产业结构优化。深入推进线缆产业链条前延后伸,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开展线缆行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推进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延伸,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绿色工厂,提高线缆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线缆产业集群。

  3.推进产业企业质量升级。抓好质量提升行动,努力发展一批质量提升示范标杆和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充分发挥品牌建设主体责任作用,持续推进品牌强企建设,打造一批质量高、效益好、诚信度高的企业品牌。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鼓励、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标准“领跑者”。

  (二)做大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

  1.加快发展电子原材料。加大高精度铝箔、铜箔、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打造区域型电子原材料集聚地,带动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新能源等多领域协同发展。

  2.加快发展电子新材料。加强与国内外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合作,解决电子原材料“卡脖子”问题。加快光敏聚酰亚胺(PSPI)产业化步伐,填补国内芯片封装领域核心材料空白。招引相关上下游企业落地,发展与聚酰亚胺材料配套的有机溶剂、刻蚀液等其他电子新材料,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电子新材料产业基地。

  3.加快发展半导体芯片。推动封装技术在5G通讯、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芯片领域的应用。引导企业尽快实现5G、10G和25G 850nm VCSEL芯片规模化生产,填补国内芯片市场的空白,推进大功率940nm VCSEL芯片等新一代产品的开发生产,促进芯片产业的迭代升级。

  4.加快发展芯片配套设备。推动半导体芯片清洗设备研发升级,引导企业引进社会资本,壮大企业规模,鼓励企业与半导体龙头企业对接,拓展市场空间,激发企业发展潜力。

  (三)做优汽车电子设备产业

  1.做优汽车线束。引导汽车电子生产企业加强自身科技研发,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入合作,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对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实施集中攻关和揭榜挂帅。

  2.做优智能车载设备。利用中通客车、时风集团等上游汽车产业的需求拉动,引导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配套高端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大力发展车载行驶记录仪、车载导航等智能车载设备。

  3.做优智能驾驶核心零部件。引导企业围绕核心技术环节不断提高无人驾驶技术水平,推动企业与智能驾驶领域的权威专家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展全天候智能辅助驾驶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汽车行驶速度控制、方向控制和环境感知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应用。

  (四)做专软件产业

  1.打造软件名品。加速提升我市软件研发能力和供给能力,努力打造水城软件名品。面向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等重点领域,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水城软件名品。引导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成熟、市场认可度高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积极申报省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2.打造软件名企。引导软件企业做大做强,争创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聚焦细分领域,鼓励大型工业企业剥离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设立独立软件企业。

  3.打造软件名园。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等有条件的县(市、区)规划建设软件产业园,招引一批辐射带动性强、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软件企业、重点项目。

  (五)做实元宇宙产业

  1.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引导企业开发面向智能机器人的智能感知、智能推理等关键技术,推进以人机交互技术为核心的智能服务机器的生产和应用。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核心技术,促进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2.发展虚拟现实产业。引导院校、科研院所依托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围绕近眼显示、感知交互、网络传输、渲染处理等关键技术,推动虚拟现实产品向更深更广领域延伸。引导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

  3.发展智能终端产业。引导企业积极发展智能手表、智能语音等智能穿戴设备,发展智能取暖、智能饮水机等智能家居产品,生产智能疏散系统、智能水表、物联网水表等智能产品。

  三、政策支持

  (一)引导高端数字产品研发应用。对首次入选国家和省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国家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优秀水城软件名品”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版次产品投保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综合险的,按照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20%的比例,给予单户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的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企业进档升级。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2亿元,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000万元,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软件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对首次列入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列入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的,在省补贴基础上,按照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对首次认定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四级、三级评估认证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其中“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企业,设备(含软件)投资奖补的比例分别不超过8%和7%。(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对入驻产业园区设备(含软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研发及生产经营场地的,由所在县(市、区)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软件名园、软件特色名园的,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六)推动产业数字赋能。支持产业数字化,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根据贯标等级进行奖励,其中AAA级及以上、AA级、A级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七)落实财税引导政策。严格执行《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山东“十强”产业“一业一策”税收解决方案》等税收政策,用足用好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推进。充分发挥链长制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完善“链主”企业牵头主导、产业联盟合作、产学研协同推进、要素保障服务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互动对接,动态监测产业发展态势,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等。(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强化创新支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行动,聚焦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需求编制技术攻关清单。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精准对接,促进更多创新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围绕产业链部署人才链,加强招才引智力度,集聚一批紧缺型、引领型产业高端人才。引导重点用人单位依托科技计划项目、泰山人才工程,加大人才精准引育,引导人才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对掌握“卡脖子”技术或填补产业空白的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需量身打造更优扶持政策。引导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机制,面向全国引进集聚人才,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充分调动市内外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及时总结具有独特性、原创性的改革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报道,树立产业发展典型标杆向全市、全省推广,营造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

  (一)加快推进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高光伏发电质量和效益,促进光伏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相协调。做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利用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屋顶资源,建设“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推动光伏发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结合养殖业、渔业等,建设一批畜光、渔光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二)推动生物质有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序推进生物质发展。科学布局建设装机规模和资源总量相匹配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采用热电联产方式,鼓励现有项目进行热电联产升级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快生物质燃料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支持专业化企业建设生物质天然气试点,开拓生物质天然气在城镇居民炊事取暖、交通燃料、工业原料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三)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探索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路径和发展模式,推动布局一批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鼓励整县光伏开发试点集中建设独立储能,保障新能源消纳利用,提高电力系统容量及调峰能力。优化电网侧储能布局,鼓励大用户、工业园区布局新型储能。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或风光储一体化设施。鼓励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并网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四)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融合发展。在符合国家产业、电力体制改革、能源等政策基础上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鼓励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加大力度推进整县光伏开发,编制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规划,支持各县(市、区)定期分批次公布辖区内电网负荷和电力消纳规模,以乡镇或村庄为单位逐年分解下达年度开发建设计划,明确各乡镇、村庄可直接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容量,为确需低压并网的用户提供并网条件。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五)加快推进重点新能源项目建设。全面摸排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建立完善新能源项目库,掌握入库项目进展情况,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原则,精准帮扶,积极争取大型项目列入国家、省相关规划,及时更新市级规划项目清单,推动成熟项目加快建设,早日竣工。2023年年底前,完成聊城市热电联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六)积极探索绿色取暖。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能源资源供应、环境约束、经济承受能力和取暖用热特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中供热无法到达的地方,积极发展电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热,逐步实现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元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二、强化接入消纳保障

  (一)积极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过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统筹布局风电产业、积极发展生物质等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的最低目标,力争完成激励目标,科学合理设定各县(市、区)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二)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充分发挥电网企业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台和枢纽作用,支持和指导电网企业积极接入和消纳新能源。积极推进煤电企业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加强系统调峰能力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效挖掘需求侧响应资源,引导全社会树立节能低碳生活理念,有效保障新能源消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三)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电网企业要在电网规划、设计、调度运行中,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可靠供电的影响,及时调整电网规划,适应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的发展需求,优化电网投资计划安排,做到电源、送出工程与电网建设进度匹配,电网、电源同步建成投产。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在充分论证并完全自愿前提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责任单位: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三、加快布局前沿性产业

  (一)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扩大新能源汽车内需。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比例和规模。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推进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以提高利用效率为核心,围绕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原则,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我市居民电动汽车顺畅出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三)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把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作为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内容。依托中通客车等龙头企业,加快突破燃料电池客车和智能网联客车核心技术,培育壮大配套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产业。积极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突破,鼓励我市优势企业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协同,加强研发平台建设,提高产业创新水平。坚持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产品、市场优化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空间要素保障

  (一)加强新能源项目用地衔接。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础上,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布局建设光电项目。按规定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充分考虑新能源用地需求,通过空间留白等方式为新能源开发利用预留一定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二)加强空间利用。新建新能源项目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区域内建设光伏、风电项目,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水域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三)明确复合建设项目政策。新建光伏复合项目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符合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其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生物质收存贮藏中心和加工场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认定标准的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复合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破坏地面和耕作层,否则依法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四)强化地面光伏电站复合功能建设。新建复合地面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5米,桩基列间距应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10米,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光伏组件覆盖密度应满足农林作物透光要求,确保地面正常开展农(林)业种植。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应合理确定光伏阵列投影面积比、离岸距离等控制指标,使其不影响水质,适合渔业养殖。在水产养殖场所设置光伏组件不得影响水质、水产养殖和产品捕捞。已建和新建复合地面光伏电站需严格开展农(林、渔)业种植(养殖),切实发挥项目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五、加强财税金融保障

  (一)优化财政资金使用。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落实光伏发电“三免三减半”等税费优惠政策,推动新能源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强化金融助企服务。围绕新能源发电企业及装备制造、整机组装等上下游企业,发挥金融辅导、智慧金融服务等作用,开展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融资支持,加强对新能源企业的金融要素保障和金融综合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研究解决新能源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确保重大政策落细、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建立问题发现、协调、解决、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深化电力营商环境优化,完善相关激励机制。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对待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降低准入门槛,推行动态监管。

 

关于支持钢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钢管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高端化发展,提升我市钢管产业竞争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任务目标

  推动钢管产业优化规划布局,打造国内知名现代化高精管材产业集聚区;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档无缝钢管研发力度,支持无缝钢管企业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力争到2025年,规上企业达到110家,营业收入达到350亿元,合金管和特殊合金管占比达到40%,培育3家50亿元以上的无缝钢管加工企业。争创国家级钢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打造全国优质钢管产销基地。

  二、政策支持

  (一)推动产业升级

  1.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钢管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在省计划项目推荐和市计划项目立项上给予支持。对认定为省级平台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平台的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支持做优做强做大。支持钢管龙头企业强化资本运作,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把企业做大做强。对通过自主研发或产学研合作开发高压锅炉用、高压化肥设备用、石油裂化用、地质钻探用等无缝钢管,并开展推广应用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和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支持钢管企业向轴承无缝钢管套圈等装备零部件延伸。(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应急局)

  3.支持引进先进设备。鼓励龙头企业或资本雄厚的团体引进高速连轧机组。每年滚动实施一批无缝钢管先进技术产业化项目,对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其中“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企业,设备(含软件)投资奖补的比例分别不超过8%和7%。(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支持数字化转型。 围绕降本增效、供需对接的要求,推动钢管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网络技术,对供应链不同环节、生产体系与组织方式、产业链条等进行全方位赋能,打造智能化应用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支持绿色化改造。组织开展绿色化改造技术现场推广会,为企业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引导钢管加工企业开展环形炉、空压机、电炉高温余热回收等节能改造。鼓励国有企业投资绿色改造试点,发挥产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工业绿色诊断,对符合《聊城市工业绿色诊断补贴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的被诊断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给予最高4万元一次性补贴奖励,低于2亿元的,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补贴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6.支持品牌化提升。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参与“省长质量奖”“好品山东”“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品牌创建活动,强化质量引领示范。按照《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好品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品牌荣誉的企业进行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质量标杆、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7.支持标准化建设。成立聊城市钢管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联盟,加强行业准入和规范管理,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和质量标准。鼓励引导钢管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8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按照主导同类标准制定奖励数额的2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打造共享平台

  1.搭建钢铁集采平台。采用投资平台主导、龙头企业入股等方式与省内大型钢厂建立钢铁集采平台,实时更新采集全国各大金属材料市场的行情走势及价格信息,并实现原材料集中采购,提高议价能力。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构建我市钢铁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发挥投资平台融资优势,加强与产业链核心企业合作,为核心企业及其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通过减费降息、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等方式,降低钢管企业融资成本,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构建仓储物流服务平台。搭建集国际化仓储贸易、电子商务、金融担保、信息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钢管仓储物流加工配送服务平台。整合钢管生产企业和中间贸易商资源,对入库、出库、盘点、不良品处理、库存查询等实时过程管理,对货品的批次进行精确跟踪,物流信息供需双向发布,统一物流交易撮合、统一配货,从而实现物流效率的最大化、物流成本的最低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建设钢管热处理加工中心。支持无缝钢管热处理加工中心建设,增强对无缝钢管进行淬火、回火、无氧退火、正火等多种热处理能力,提高开发高附加值无缝钢管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应急局)

  4.建设精品钢管产业园区。依托我市开发区钢管市场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建设钢管产业园区,促进钢管产业集聚发展。加大项目培育力度,给予钢管产业园区新建企业注册、项目受理等一站式绿色通道扶持,打造示范标杆,提升钢管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钢管市场规范管理。以标准规范为引领,以产品实物质量抽查为抓手,持续推进产品质量升级。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将弄虚作假、不规范经营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良性竞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要素保障

  1.优化土地保障。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重点钢管企业实行用地倾斜。根据国家、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配置政策的要求,分级分类优先保障纳入省重大及省市重点的钢管企业新上项目的用地需求。对“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列入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用地,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鼓励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实行“标准地”方式出让。对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项目,在不低于土地成本的前提下,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且不低于所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执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优化金融保障。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钢管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贷款审批模式,开发特色信贷产品,发挥保险和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分担作用,提升钢管企业信贷可得性和融资服务效率。加强政银企合作,举办金融支持钢管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政银企对接暨金融政策宣讲”等系列活动,持续优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优化人才保障。加强钢管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落实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优惠、生活补贴等政策待遇。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鼓励企业与聊城大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或实训基地,培养一批实用技术人才,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水平,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扩大开放合作

  1.鼓励“以商招商”。按照全市钢管产业规划和发展需求,鼓励引进不锈钢、高温合金等特殊钢领域企业来聊投资,重点引进无缝钢管高端产品及终端制品项目,按照项目落户地奖励政策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对外交流。支持钢管生产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以国内外产业交流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在加工工艺、高端装备、企业人才、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对参加重点国际展会的本地企业产生的展位费、展位搭建费、展品运输费、现场工作人员服务费(代参展模式)等,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在聊举办行业年会、高层峰会、学术研讨会及专场推介会等活动,提升行业话语权,扩大聊城钢管产品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推进钢管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按照钢管产业发展布局,结合自身基础和优势,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协调、解决推进钢管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全面落实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匹配出台县域特色支持政策,突出政策协同叠加效果,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二)推动政策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优化支持制造业发展扶持资金,通过补贴、奖励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钢管产业在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高端化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先扶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各类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钢管产业转型升级的相关奖补资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三)完善考核机制。市黑色金属产业链工作推进组要健全督导考核体系,将产业发展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调度。通过实地督导、召开调度总结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支持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动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完整产业链生态,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任务目标

  力争到2025年,我市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力争铝、铜规模以上企业分别达到65家和15家以上,全市铝、铜产业产值分别突破1100亿元和500亿元,新增20亿元以上企业5家。

  (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推动企业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创新水平实现重大突破。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实现规模以上精深加工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三)产业集群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国内高端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和铜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深入推进产业链条延伸,引进和培育一批终端应用产品生产企业。

  (四)绿色低碳深入推进。支持改造升级铜铝冶炼和精深加工生产工艺,加快提升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力争每年新增2家市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企业, 4家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

  二、政策支持

  (一)支持企业高端化转型。引导铜铝精深加工和终端制品企业对照行业领先水平,强化创新研发设计,在铝合金新材料、铜合金、再生铝、汽车零部件、压延铜箔、铝单板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对成长性强、高端化转型显著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和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支持企业参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风险进行控制和分担。(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企业绿色化转型。实施升级改造铜铝冶炼和精深加工生产工艺攻坚突破行动,持续提高废杂铜铝再生利用率。支持企业开展工业绿色诊断,挖掘绿色化改造潜力,对符合《聊城市工业绿色诊断补贴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的被诊断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给予最高4万元一次性补贴奖励;低于2亿元的,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补贴奖励。鼓励铜铝冶炼及精深加工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大力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对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豁免秋冬季错峰生产,对达到A级或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工赋聊城”行动,建设“晨星工厂”,提高关键工序数字化水平。引导企业改造升级数字化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应用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智能感知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打造千亿级铝产业集群和铜及铜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聊城形成国内知名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品牌、研发中心和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示范基地。鼓励茌平区、阳谷县、临清市等县(市、区)立足自身优势,主动对接科研院所,强化产业创新能力,积极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精深加工重点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茌平区人民政府、临清市人民政府、阳谷县人民政府)

  (五)推进赤泥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鼓励实施赤泥堆场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科技研发能力,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揭榜挂帅”项目,提高赤泥综合利用率。针对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保项目建设序时推进,早日达产。对在聊注册成立的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及加工利用企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享受国家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茌平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蓝天七色、海天七彩等重点铝单板生产企业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大力发展材质轻量、性能优异、健康环保的新产品。支持对获批绿色建材三星认证或连续三年每年出口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铝单板企业,推行环保绩效水平分级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鼓励“以商招商”。瞄准再生铜铝、汽车零部件、建筑型材等领域,着力招引带动作用强、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重点引进完善现有产业链环节的延链、补链、强链型项目,不断健全产业体系,并按照项目落户地奖励政策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茌平区人民政府、临清市人民政府、阳谷县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全面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综合展会及交易会,全面推介优势产品,寻求合作商机,对参加重点国际展会的本地企业产生的展位费、展位搭建费、展品运输费、现场工作人员服务费(代参展模式)等,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在聊举办行业年会、高层峰会、学术研讨会及专场推介会等活动,扩大聊城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驻聊高等院校(含技工院校)发挥自身优势,开设有色金属深加工专业,在铜铝产业人才培养、职工培训、订单式培养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实施铜铝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有色金属深加工领域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产业创新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十)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指导全市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在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有色金属产业链工作推进组负责统筹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发展工作,做实产业链“链长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研究、协调、推进解决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专题研究讨论,确保产业链运转平稳有序。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优化支持制造业发展扶持资金,通过补贴、奖励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有色金属深加工行业新产品研发、平台建设、再生铜铝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先扶持转型升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各类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有色金属深加工转型升级的相关奖补资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三)强化评估督导。市有色金属产业链工作推进组要健全督导考核体系,按照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安排年度计划,明确工作责任,逐项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政策实施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进行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聊城军分区。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