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病患者可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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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19 08:41:00

       日前,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我市出台政策,加大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拨出专项经费,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服药救助和免费住院项目救助,使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治疗。3年内,我市将为3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病治疗基本药品,为12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医疗。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精神病患者2.04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6.39%,大量精神病患者特别是农村的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与康复,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为此,我市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重点解决贫困患者急性发病期住院和稳定期免费服药的问题,逐步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形成制度化救助机制。此次免费服药项目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救助周期为三年,其中400元用于基本检查及药物费用,50元用于病人筛查、输送及下乡送药交通费、业务培训、“医疗救助卡”印制等项目管理经费。免费住院项目救助标准为每人3600元,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连续三年,每年为4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医疗救助,住院周期为三个月。 (朱玉东  哈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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