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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时间】

    2022-04-27
  • 【嘉宾】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同志
  • 【主题】

    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同志,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凡红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王中东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徐珊珊同志,解读《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图片

文字实录

贾淑萍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凡红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王中东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徐珊珊同志,解读《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李波局长介绍情况

李波

同志们,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午好!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多年来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代表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办法》出台的必要性。近年来,校外托管场所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发展较快,为学生家长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接送、看管等便捷服务,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没时间接送孩子的问题。目前,全市校外托管场所约有628家,遍布全市城乡中小学校周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缺失,校外托管场所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020年7月16日,聊城市政府印发《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到期,急需重新制定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2021年6月,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根据《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向分管副市长专题汇报后,起草了《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相关市直部门、校外托管机构代表性企业的意见,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12月13日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该《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三)《办法》出台的意义。《办法》的出台,添补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缺失,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了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为指导、督促开办者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办法》的实施将对更好地保障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十五条,对办法制定依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定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备食品安全条件和检查管理制度进行了要求,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公示制度和各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一)办法》第一条说明了制定此文件的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二)办法》第二条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进行了定义说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就餐、午休、托管、接送等服务的固定经营场所,泛指“小饭桌”“托管中心”“接送班”等。

(三)《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界定,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明确了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方式要求、现场检查重点、人员培训、违法查处、投诉举报等监督管理要求。

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对食品加工制作及用餐场所食品安全提出了十二项要求,做到有规可依。明确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建立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报告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明确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开办者应当立即采取的措施。

(五)《办法》第十三条指出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进行监管。

三、扎实做好《办法》宣贯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认识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的重要性,把落实《办法》、加强校外托管场所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由属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校外托管场所进行公示,并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及官方网站,公布辖区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校外托管场所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再公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实际保障能力。三是做好投诉举报的处置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反映的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查处,并向投诉人反馈。

(二)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当地校外托管场所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定期对校外托管场所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

(三)落实开办者责任,规范诚信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办法》第七条“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指导督促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报告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引导诚信经营,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和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加强公安、教育、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校外托管场所的监管,共同研究建立预防打击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环境问题的综合措施

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办法》,引导学生家长选择符合规范的托管场所,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校外托管场所规范管理工作,营造“关心学生托管、保障学生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贾淑萍

感谢李波局长的介绍。

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校外托管机构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徐珊珊

首先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报告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二是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开办者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

三是校外托管机构的就餐环境卫生整洁,实行分餐制,厨房有固定专用清洗水池,有通风排烟设施,饮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设明显标志。餐用具每餐前必须经过清洁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四是食品原料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不得采购或使用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原辅料,严禁向学生提供《》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禁使用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物;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严禁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要定期检查贮存的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五是实行留样制度,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按规定进行留样。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和引导其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和服务行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齐鲁晚报记者

作为学生家长,选择校外托管机构请问哪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王中东

这个问题也是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如何为孩子选择符合食品安全的托管机构,首先要选择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校外托管机构,家长可以通过孩子所上学校门口的公示栏或者是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府官方网站上查寻公示的校外托管机构;第二,学生家长结合公示名单选择离孩子学校较近的校外托管机构,确保孩子的各方面安全;第三,建议学生家长在进餐时间到实地考察一下,对卫生状况、进货来源、饭菜质量、健康证明做一番了解,选择自己比较放心的场所;最后,平时要多向孩子问问在那里的进餐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掌握托管场所的实际。

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家长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以便我们及时有效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大众网记者

东昌府区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比较多,请问张局长,你们在日常监管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凡红

目前,东昌府区公示校外托管机构共计244家,量大面广,我们重点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和公示。每学期开学1月内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实施全覆盖、全项目检查,重点检查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的身份信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用水卫生安全、加工食品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厨房内外环境、就餐环境等。对于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和东昌府区政府网站进行名单公示,供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学校电子显示屏、校内外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向社会、学校、校外托管机构和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家长自觉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条件并进行公示的校外托管机构,引导校外托管机构重视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

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今年以来,我们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快检120个批次,截至目前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积极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做到有诉必应,及时调查处理,注重处置实效,切实提升投诉处置水平。公布举报方式和电话,引导广大市民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学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贾淑萍

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感谢领导们的介绍以及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