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聊城市贯彻落实省第十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省第十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形成《山东省第十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聊城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聊城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政同责。聊城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查找和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涉及聊城的4大类、36项问题全部认领、诚恳接受,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生态环境工作汇报,2019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8次专题研究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24次批示,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5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共计召开40余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印发了《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聊委〔2019〕164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县市区约谈问责办法〉〈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的通知》(聊办字〔2019〕73号)等文件,环保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了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得到了进一步贯彻。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督察意见反馈后,我市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聊城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并自2019年3月4日起开始集中办公。《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呈报〈聊城市贯彻落实省第十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聊委〔2018〕169号)于2018年12月报送省委、省政府,对督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5个专项工作组,依托市、县两级建立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架构,具体负责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对全市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将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日常督导内容,市委、市政府在原重点工作督导组分工的基础上,调整成立了11个督导检查组,由市委常委和市政协主席分别带队,沉到一线,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整改工作督导组,每月现场督导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了责任追究组,目前已经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8条线索提出了问责建议,并报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健全公开机制,加大宣传报道。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报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将整改工作情况在政府网站、聊城市电视台和报纸等主要媒体上公布。充分发挥市环保督察热线作用,整合12369环保热线、信访举报等环境投诉渠道,持续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公开问题查处情况。
(五)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地方环保立法,《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相继出台。印发了《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聊发〔2019〕3号)、《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聊发〔2018〕4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聊政发〔2018〕66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聊政字〔2018〕13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19〕19号)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套文件,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环保工作体制。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已累计督导调度5期。截至目前,涉及我市35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8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17项,全部达到序时进度要求。(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进度、提高标准、健全制度、补齐短板,扎扎实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工作始终,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认识上再深化、决不等靠观望,问题上再聚焦、决不避重就轻,责任上再压实、决不推诿扯皮,工作上再创新、决不墨守成规。
二是继续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作用。市委重点工作督导组和整改领导小组继续加大督导力度,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全面清理整治,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提高整改标准,加快整改进度,尽快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举一反三排查力度。按照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各项要求,对照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排查、主动认领。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针对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等重点问题,逐一进行现场复核,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于各类环境问题也要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彻底整改。
四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党委、政府的整改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化解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细化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因实际情况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完成时限。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整改任务完成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对环境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探索执行“双罚金”制度,在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的同时,等额扣减企业所在地县级财政资金。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发挥“刑责治污”的威慑力。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信访案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是着力构建生态环保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既要解决好当前的问题,又要未雨绸缪避免将来可能会发生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努力推动落实“四减四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
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
问题一: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够牢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认识不深刻、不全面,对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不够,在具体工作中,宏观要求多,落实执行少,发展与保护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较为普遍。部分县(市、区)和部门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在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上,谈及大气污染就强调自然禀赋,谈到水污染就强调自净能力差,从历史因素、客观因素上找借口多,从主观作为上找差距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大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将生态建设特别是环境保护指标作为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问题导向和指标约束,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2018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8次研究讨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生态环境工作汇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已经先后8次研究讨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生态环保责任全面压实。陆续出台了《聊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聊城市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聊城市环境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聊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县市区约谈问责办法》《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等文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对损害生态环境事件严肃问责。
(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地方环保法规;印发了《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聊发〔2019〕3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聊发〔2018〕4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聊政发〔2018〕66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聊政字〔2018〕139号)等文件。
(四)充分发挥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印发了《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聊委〔2019〕164号),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摒弃讲客观原因、讲历史因素的错误思想,深入剖析、着力整改在主观认识、发展理念、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
问题二: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环境保护压力在向基层传递过程中,层层衰减,部分基层干部缺乏忧患意识、担当意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简单依赖于发文件、开会议,没有切实落实责任;有的在工作中推崇“好人主义”,不敢讲真话,担心得罪人;有的在整改任务落实中,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言行不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陆续出台了《聊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聊城市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聊城市环境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聊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县市区约谈问责办法》《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等文件,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抓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切实加大对环保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市委、市政府每月听取一次生态环境工作汇报,对年度环保工作任务和重点环保工作事项及时进行调度。全市11个重点工作督导组对重点环保工作任务及时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层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三)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使用干部、推荐提名“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在环保工作上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消除层层衰减、言行不一等现象。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环保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履职不到位,不敢为、不愿为的严肃进行问责。
问题三: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过关思维”。部分干部对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底数不清楚、点位不熟悉、进展不掌握、目标不清晰,存在应付过关思想,没有扑下身子抓整改。并且,重发展、轻环保的错误观念和环保为发展让步的情况依然存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管理不规范、更新不及时,部分内容与整改现况不一致,部分档案前后不闭合、左右难支撑,存在敷衍应付和文字整改现象;个别地方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组织各级各部门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研究,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任务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措施,确保各级各部门对整改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消除应付过关思想,真正扑下身子抓整改、抓落实。
(二)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投入近600万元提前一年开展了《聊城市“三线一单”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推动发展中严守生态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等三大红线,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消除重发展、轻环保的错误观念和环保为发展让步的情况。
(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做好整改档案相关工作,及时更新档案台账各项情况信息,完善各类支撑材料,确保整改工作内容真实、情况详实,杜绝敷衍应付和文字整改现。自3月份开始,每个月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四)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常委会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了30名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干部组成污染防治攻坚督导组,对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生态环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已完成整改的严格做到不反弹,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问题四:有关部门环保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畜牧、城管等部门对本部门应承担的环保职责重视程度不够。聊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断面水质保障等多项工作存在责任分工交叉或边界不清晰,有的工作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存在多头管理,缺少联动协调机制,造成监管缺失。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我市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提高解决畜牧业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市畜牧局组织召开各类会议10余次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认真梳理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聊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强化、细化畜牧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研究畜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趋势要求提出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总结提炼适宜模式,举办技术培训,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及督导检查,提升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建率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截至2019年7月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354家,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1332家,配建比例达到了98.4%。四是加快构建长效机制。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进了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重点推广了新技术、新模式,加快粮改饲统筹、种养加结合,构建了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2018年市财政安排924万元资金,以生猪产业为重点,积极推广了温氏合作生猪家庭农场异位发酵模式。
(二)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不强、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制定了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及时调度通报,确保落实到位。针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已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整改提升类的,按照“两全三化一达标”标准,全面整改提升。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实行动态更新和挂账销号管理,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建立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督导,建立后督察制度,加大巡查频次,巩固整治成果,严防违法排污企业死灰复燃。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实施问责。完成了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对2018年新发现的53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清理整治。全市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累计达到8527家,清单中取缔3238家,整改提升类5289家。
(三)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每月对重点水功能区进行水质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将水功能区达标率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问题五:部分环保工作配套机制不完善。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了解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监管、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虽已初步建立,但存在环保工作推进不同步、落实不同步的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巩固拓展环保督察成果,配套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落实意见》《聊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方案 (2018-2020年) 》等作战方案,修订完善了《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县(市、区)问责办法》《聊城市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排名考核奖惩约谈问责办法》《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改革工作,市委编委于7月2日下发了《关于调整相关部门执法职责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重新组建了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生态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二)着力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监管,每年投入近4000万元,招聘了1000余名专职环境监管网络员,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体系,确保各项环保工作在基层有效开展、快速推进。坚持环保执法与司法监督、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举报和信访渠道。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问题六:聊城市针对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制定了《聊城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未严格按照确定的“六个一”标准推动落实,未按文件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同时,住建、城管部门未提供8月份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情况进行检查的支撑材料。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为全面落实聊城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制定专项扬尘防治方案《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落实聊城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的实施方案》、《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保洁精细化作业方案》、《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区道路扬尘防治措施》;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处制定了《专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深入落实城区道路保洁工作。市环卫处按照“深度保洁,以克论净”工作要求,推进精细管理,加大道路保洁作业力度,向社会公开道路保洁责任清单,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定流程”管理模式,每天凌晨4:30——晚10:00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保洁作业。对城市广场、公交站台、学校周边等区重点区域,加强清扫力度,进行重点保洁,同时加快道路瞬间垃圾处理效率,缩短瞬间垃圾滞留时间。
(三)强化城区道路扬尘治理成效。市环卫处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频次,按照“逐条整治,重点突破”的原则,采用机械化低尘清扫作业模式,使用湿式清扫车、吸尘车每天对道路扬尘进行清扫和吸尘;使用洗扫车、洒水车每天对道路进行洗扫和洒水降尘。并在市城区出入口和扬尘预防治理重点控制区内安排雾炮车、吸尘车进行常态化巡回作业,确保有效控制和抑制道路扬尘。2018年,市环卫处共出动保洁人员54万余人次,出动各类机械清扫车辆6万余车次,清理各类道路垃圾12.5万余立方,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冲洗、洒水率达到100%;2019年截止9月底,环卫处共出动人员42万余人次,出动机械作业车辆2.8万余部次,清理路面垃圾8.3万余方,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2.36万余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组织“以克论净”考核,选取考核点1976处,达标1943处,达标率达98.4%。
(四)市政扬尘治理扎实有效。1.按照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市政处加强了日常监管力度,形成检查记录台账,并督导所属各单位形成了设施巡查及施工任务台账,对发现苗头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引导,将防治工作做到了前头,对未能及时转变出现问题的要求整改、长效坚持。2.市市政处所属建设项目工地严格落实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市政处的日常监管下,各项目部建立了专项扬尘防治方案,由专人负责督导责任落实,做到了施工现场全围挡、进出道路全硬化、工地物料全篷盖、场地洒水保洁频率高、物料全运输密闭、进出车辆全冲洗的要求;在围挡设施上设置了不低于2/3面积的文明宣传标语,在预警期间落实好扬尘治理措施,土石方作业及时停止了施工或全程采取了湿法作业。3.对聊城市城区权属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进行全面的养护维修及硬化,截至目前2019年已完成车行道道路修补22000平方,完成人行道修补24000平方,其中平交道口权属范围内完成了车行道道路修补4763平方,完成人行道修补3754平方,基本消除了市政设施土地裸露现象。
(五)市城市管理局专门对主城四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检查调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定专门科室每周对市主城四区相关责任部门对燃用高污染燃料检查情况进行调度。截至目前,主城四区共上报落实检查报表110余份。通过对检查情况汇总,7月份以前,市主城四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共50余起,8月份至今均未发现。市主城区禁燃区内已基本杜绝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问题七:大气污染依然严重。2016-2017年聊城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排名相对靠后,PM2.5年均浓度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0.3%、24.6%,PM10年均浓度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6.7%、27.4%,2017年聊城市PM10年均浓度为135μg/m3,未完成《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年-2017年)》确定的130μg/m3的年度改善目标任务。2017年以来聊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虽有明显改善,但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仍然靠后。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2017年共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8474家,其中,取缔类3210家,整改提升类5264家, 均完成了取缔或整改。2018年以来,我市新排查“散乱污”企业53家,其中28家企业已经取缔,25家企业完善了环保手续和治污设施。2019年,我市继续统筹开展全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做到动态清零,确保整治取缔到位。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推进“三线一单”工作开展。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目前,聊城市“三线一单”初稿已编制完成,下一步将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园区发展循环经济。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技术攻关,“有色冶炼重金属废水综合治理及资源化”被列入2018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资金300万元。该项目通过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实现铜冶炼过程难处理的污酸废水中铼资源的回收,含砷固废的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高钙高盐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分质回用以及盐分的开路,从而降低砷渣处理费、生产用水费,并可获得金属铼的收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一是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认真落实省出台的《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将任务重新向各县(市、区)进行分配,确定具体压煤工程,以工程化管理方式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机组。增加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计划,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三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把燃煤锅炉安装准入关,在设备开工告知、报检工作中,严格落实市政府对新建35t/h以下燃煤锅炉的工作要求,做到“一律不接受施工告知、一律不安排安装监督检验”。目前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锅炉已基本淘汰,仅存阳谷凤祥集团1台20蒸吨/小时锅炉,且该锅炉已经环保部门环保改造验收,其他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已全部清零。四是持续推进散煤治理。自2016年启动散煤治理工作以来,聊城市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山东省下达的任务目标,全市共推广洁净型煤108万吨,节能环保炉具11.4万台,市县两级支出补贴资金2.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800万元),取缔劣质散煤经营户1228户,建设洁净型煤加工企业7个,配送网点161个,基本实现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区域洁净型煤全覆盖,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五是严格实施错峰生产。出台了《聊城市2018-2019年度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聊经信发〔2018〕217号文),确定我市93户工业企业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目前,工信部门、环保部门正在就2019年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对接商讨。
(三)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全市国土绿化工作以巩固深化创森成果为主线,紧紧围绕“绿”这篇大文章,着重做好城乡绿化提质增效,完善提升农田林网质量,巩固道路、水系绿化成果,以大工程带动大绿化,提升聊城生态环境水平。2018年完成国土绿化面积21万亩,完成28个森林乡镇、129个森林村庄建设,全面完成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目标,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验收,并于2018年10月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19年全市新造林7万亩,国土绿化覆盖率增加0.5个百分点。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新造林74223亩,造林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0.56%,任务完成比106.0%;完成义务植树1234万株,任务完成比为103%;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127323亩,任务完成比为212%;村镇绿化共植树4960332株;新建和提升绿色通道515.29公里;完成退化林修复(含人工更新)24735亩。按照2019年6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05号)文件精神,在市政府的领导和统一协调下,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方案部署,召开了全市“三区三线”评估及“双评价”工作会议,成立工作专班。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上报生态红线评估调整成果的通知》后,要求率先启动生态红线的划定,我局加班加点集中对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评估和调整,对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进行了优化完善。目前,《关于聊城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的报告》已经通过了专家组评审,并形成报审稿,下一步待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将形成正式成果。
(四)强化污染综合防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共计核发900余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全部按时完成了国家和省部署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全市共排查工业窑炉214台,目前已完成改造211台。全市456台天然气锅炉,按照50微克/立方米的标准,目前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334台并验收合格。茌平县信发集团电解铝无组织排放废气已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共计完成改造9条生产线,建成11套治理设施。鑫华钢铁烧结机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和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废气超低排放工程顺利实施,目前均已建设完成。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印发实施《聊城市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指导意见》,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切实明确无组织排放企业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摸清辖区无组织排放企业底数,编制详细清单。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和露天堆场台账清单。组织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以及堆场料场进行进一步摸排,截止6月底,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共计上报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企业190家,自查情况显示187家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另有3家企业整改过程中。加强VOCs专项整治。印发实施了《聊城市2019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聊气办发〔2019〕31号),对196家VOCs重点企业实施了达标改造。全市587座营业的(汽油)加油站全部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其中城市建成区在营业(汽油)加油站共计209家,已全部安装三级油气回收装置。三是组织化工和石化企业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对鲁西化工集团、莘县华祥石化等泄露检测点超过2000个的企业,每年一次定期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减少生产环节的跑冒滴漏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2019年,投资1亿余元,建设全市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增加SO2、NO2、CO、O3等指标、气象参数及标准站房等)。
聊城市2018年PM2.5均值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5%;PM10均值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1%;SO2均值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2%;NO2均值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综合指数为6.43,同比改善10.8%。按照3个国控点统计,优良天数176天,同比增加14天;优良率为49.0%,同比增加3.5%;重污染天数为21天,同比减少5天。PM2.5、PM10、SO2、NO2四项污染物年均改善率均完成年度改善目标,O3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能达到改善目标,其中:PM2.5、PM10改善幅度分别超过年度改善目标10个百分点和5.9个百分点,SO2和NO2浓度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
问题八:2018年8月底首次公布的全省164个县(市、区)PM2.5排名后20位中,聊城市的莘县、阳谷县、高唐县、茌平县、临清市、东昌府区、冠县等7个县(市、区)在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投资1亿余元建成了全市144个乡镇(街道、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均具备了国家标准的6项主要污染物监测能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修订完善了《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县(市、区)问责办法》《聊城市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排名考核奖惩约谈问责办法》《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确保将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传导到位。2019年以来,市政府共对5个县(市、区)、8个乡镇(街道)实施了公开约谈。2019年6月份,聊城市各县(市、区)PM2.5浓度排名全省后二十位的有2个,为高唐县、茌平县,分别排名倒数第5、14名;2019年7月份,聊城市各县(市、区)PM2.5浓度排名全省后二十位的有2个,为冠县、茌平县,分别排名倒数第8、18名。
问题九:市政扫路汽车与洒水汽车等车辆进出东昌府区峰越泰汽修有限公司进行日常修理时,产生大量扬尘。
整改时限:2018年8月21日整改完毕。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峰越泰汽修有限公司是东昌府区辖区内一家汽车维修企业。2018年11月,市城管局立即停止了和东昌府区峰越泰汽修有限公司之间的车辆维修业务,东昌府区已对该公司前路面进行了硬化。
问题十:位于莘县大王寨乡吕村的河王路正在进行道路施工,裸露土方未覆盖。
整改进展:制定整改方案时已整改完成。
问题发现后,莘县立即对裸露土方进行了覆盖。
问题十一: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多发,督察期间,群众对餐饮油烟产生的污染问题投诉量占比11.4%。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达序时进度。
针对反馈存在问题的餐饮店,逐个检查,逐个整改。已将举报后的饭店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毕。现筛选了168家大中型饭店,安装了200套油烟净化器的终端在线监测设备,并安排了专人负责,定期督查。2.定期开展油烟净化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效果明显。目前市执法支队督查科联合第三方人员形成油烟治理专家组,逐个对安装监控设备的饭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测及时整改。同时与1517家饭店签订《油烟净化设备运行保证书》及《饮食业油烟净化排放设施检查记录》。7月份、8月初,对市属辖区内276家餐饮单位进行排查,发现无承诺书与巡查记录61家,油烟设备合格32家,油烟设备不合格196家,未开门7家,停业41家,合格率14.04%。对不合格饭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后部分饭店已关门停业,剩余饭店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经过对餐饮企业的治理,餐饮油烟产生的污染问题投诉量已经大大降低,市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巩固整治效果。
为更好更高效的管理餐饮业油烟排放问题,市执法支队建立了分类管理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经营转手的适用于一类管理标准的饭店在开业前,一律向环保主管(城管执法)部门提供餐饮油烟排放环评方案,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开业。对所有适用于一类管理标准的饭店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以下细则进行处罚:1.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饭店进行立案查处、顶格处罚;2.对第一次检查、检测不合格的饭店,或经整改后达到国标,但达不到省标的饭店,责令限期整改;3.对到期未完成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饭店,责令停业整顿,立案查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违法饭店需向主管部门提供环保评测方案,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允许开业;4.对拒不配合整改、无故拖延、不服从管理的饭店,责令停业,并立案查处,顶格处罚。
问题十二:部分企业烟尘污染比较严重,冠县北方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众冠钢板有限公司、聊城润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聊城金冠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冠县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冠县通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产生的烟尘未采取封闭收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聊城金冠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于2013年停产拆除,目前该公司所在地已开发租赁给贸易公司和商户等。其他涉及企业已安装相应的收尘设施,并通过公开招标第三方对全县热镀锌行业进行全部监测,涉及企业全部达标。近期冠县分局督促热镀锌行业进行改造升级,镀锌工序实现自动化,进一步减少烟尘排放。
问题十三:水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平衡。未能妥善解决影响水质的上下游、左右岸的不利因素,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加强沟通协调,全面总体推进水污染治理措施。针对水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平衡问题,市委、市政府督促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全市水污染防治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市河长办制定了《聊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第十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整改任务进行了落实。针对上下游、左右岸协调困难问题,实行联防联控,由河长制办公室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
(二)积极督导调度,严格检查考核。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开展暗访并将问题向全市通报,对已明确治理责任、治理目标的水污染防治事项,将其纳入了年度考核,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中“生态河湖”扣分项,对相关县(市、区)进行督导考核;对部门联动不及时、事项整改不力的单位、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问题十四:主城区雨污混接普遍,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缓慢。
整改时限:加快进度,按期完成。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聊城市中心城区录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有10条黑臭水体,其中市旅游度假区负责2条,市经济开发区负责1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1条,市城管局负责6条,截至目前,均已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了社会问卷调查。根据黑臭水体社会调查问卷分析,大多市民群众对整治效果持认可态度,满意率均达到了90%以上。其中3条黑臭水体经过省住建厅评估,认定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18年8月底,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18〕89号),提出到2020年市城区所有道路实现雨污分流,目前,青年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市城管局负责的黑臭水体有六条,其中昌润路南首望湖小区排水沟,已彻底整治;站前街南首第二职业技术学院北排水沟、聊城市东昌府区青年渠水城华府段、建设路肿瘤医院西邻青周渠、电大北邻青周渠、二干渠至花园路青年渠段等五段黑臭水体均采取内源治理的方式进行了治理,主要措施有:1.对沿岸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了清理、取缔;2.对河道内的生物残体及漂浮物进行了打捞、清理;3.对沟渠进行了清淤、疏浚;4.非汛期利用二干渠清水源进行了清水补给,同时对以上5条防汛沟渠建立健全了日常管护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非汛期沟渠内无垃圾、无滞留污水。
问题十五:多数村镇雨污管网建设不配套、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根据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9年要实现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全市94个建制镇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制镇90个。冠县梁堂镇正在争取环保项目资金,计划建设的菜庄社区中配建污水处理设施,该社区建设正在征求群众意见中;阳谷县闫楼镇、十五里元镇、金斗营镇三个镇驻地无污水处理设施镇,已确定采用PPP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保持在80%以上。关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各县(市、区)已组织乡镇基本确定所需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目前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在组织实施。
问题十六:东昌府区青年渠东河段雨污未分流,河水发黑发臭。
整改时限:加快进度、按期完成。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为彻底解决青年渠两岸污水直排问题,市政府确定由市城管局具体实施青年渠两岸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本项目于2018年11月24日开工,目前青年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基本完工(建议认定为达到序时进度)。
(二)项目基本情况:青年渠全长4.7千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约4千米的污水管道,对现状河道进行清淤,对合流管道进行疏通和井口改造,工程投资约2400万元。
(三)项目完成情况:1.2019年3月底完成全部污水管铺设和检查井安装工作,新铺设污水管网3659米,新建污水检查井136座。2.2019年6月初,完成河道清淤3304米,盖板涵清淤1330米,管道清淤1910米。3.2019年5月6日,完成全段河道衬板修复约计3500㎡,6月底完成水城中街大理石铺装1.5万平方米,路灯31盏,花架8个。
问题十七: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配套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迟缓,控源减污工作整体效果不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强化督导检查。各级环保监察单位,加强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日常检查结合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企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对超标排污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严重的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失职的追究行政责任,真正起到处理一个、影响一批、带动一片的作用。
(二)强化溯源调查。发现河流断面超标,立即展开溯源调查,精准锁定导致超标的原因,一是日常工作中注重隐患排查,坚持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二是注意举一反三,并将超标原因予以通报。三是强化湿地运行。加快推进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保障人工湿地运行资金,明确人工湿地管理主体,通过人工湿地的深度降解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问题十八:山东阳谷景阳冈酒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密闭不严,恶臭气体通过排风扇外排,且无净化装置。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2018年8月,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成并投运。
问题十九:东昌府区东发制革厂污水收集池、氧化塘有大量未处理废水,污水处理池有渗漏现象。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6日。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2018年9月12日,张炉集镇政府与聊城腾飞物流公司签订污水运输协议,将东发制革厂污水运输到嘉明、城南、新水河等5家有污水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张炉集镇政府与五家企业分别签订污水处理协议。聊城腾飞物流公司外运污水19000方到上述污水处理企业做无害化处理,现在该企业污水已处理完毕,污水处理池也已做防渗漏处理。电力部门已对企业采取断动力电措施。下一步,将加强对东发制革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全部规范处置。
问题二十:部分企业无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存在危险废物长年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等情况。钢铁、铸造、机械加工等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底数不清、去向不明、管理缺失的问题较为突出。督察发现,冠县顺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侯明涛镀锌项目、侯明洲镀锌项目、茌平县冯官屯镇银河化工危废台账不全,部分危废去向不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华正钢管危废暂存间不符合规范要求,危废暂存间外违法堆放废机油桶;靖腾钢管加工厂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围堰不符合要求。聊城市旅游度假区湖西办事处五里屯村铁路西(原五里屯窑厂位置)有一铸造厂,该厂无固废、危废暂存间,危废露天存放,无危废处置合同;聊阳路南水北调桥路西有一管桩厂无固废、危废暂存间,危废储存不符合规范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一)对省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东昌府环保分局对市旅游度假区两家公司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现两家企业已按照规定整改完成。建立了固废、危废暂存间,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聊城市东昌府区红旗锻造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完成并办理了备案;山东聊城晟世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冠县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专项检查,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实施严格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力和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酸洗废液综合利用项目和收集、贮存、转运工业废弃物项目,危废产生企业依法转移处置所产生的危废,杜绝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
(二)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公安环保联勤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作,保障危废数据库的动态更新,持续摸清并巩固我市危险废物底数,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支撑。
(四)督促危废贮存量大的企业实行挂账销号制度。为切实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监管,解决大量危险废物长期贮存问题,对全市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实行挂账销号制度,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我市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的通知》(聊环办〔2018〕69号),要求各县(市、区)督促企业加快转移长期、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
(五)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污染源“随机”抽查等各项工作,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管理,严把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两道关口。积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行动,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的管理,2019年度,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及全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六)进一步形成危险废物监管合力。为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出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聊政办字〔2018〕15号),要求各县(市、区)加大重视力度,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全面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为打好全市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出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聊政字〔2018〕139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力求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以及环境监管能力,有效遏制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问题二十一: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较大,冠县、高唐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2019年10月底和2019年12月底才能建成投运;临清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暂存量约1.7万余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临清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问题已整改完成,冠县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高唐县于2019年12月前完成。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我市超负荷运行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有4个,其中茌平县、东阿县已完成整改。冠县新建日处理垃圾量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一处,高唐建设日处理垃圾600吨的高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处,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聊城市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有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渗滤液存量治理工作全部完成。目前,除高唐县国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由于汛期混入少量雨水,调节池内有渗滤液暂存外,其它9个均达到日产日清。下一步,聊城市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问题二十二:茌平信发集团的赤泥每年综合利用仅为170万吨左右,目前存量赤泥2000余万吨,环境风险隐患大。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委托济南绿帆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了风险评估,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对赤泥堆场进行加固,把环境风险隐患降到最低。已委托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进行坝体加固安全设计,对赤泥堆场进行了全方位整改,并通过了山东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竣工验收。
(三)对堆场非工作面裸露赤泥进行了覆盖,喷淋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坝坡已绿化,坝顶已铺设了防尘布。
(四)配备专职巡库人员,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安装坝体位移监测装置,进行实时监控。
(五)研究赤泥综合利用新技术寻求产业合作,计划将赤泥作为筑路材料进行大规模应用。信发集团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就赤泥道路应用可行性进行评估,已于2019年3月4日签订了《信发集团赤泥道路利用环境风险评估研究》技术服务合同,预计2020年3月底完成评估工作,为赤泥修路提供技术政策支持。
问题二十三:2017年,聊城市全年消费煤炭总量2323.4万吨,煤炭消费压减量766.6万吨,与省下达2241万吨总量控制目标及827万吨煤炭压减任务还有差距。根据《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要求,聊城市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要控制在2200万吨以内,任务完成难度大。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我市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综合施策、强力推动。根据《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印发了《聊城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成立了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并设6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各领域重点任务。省政府在2018年煤炭消费基数调整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明确我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347万吨,出现瞒报部分原则上由各市自行消化。目前,市发改委正在与省生态所共同研究制定我市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初稿,将报市政府研究并印发实施。方案实施印发后,我们将采取强力措施,争取按期完成省下达我市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工程,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时间表。
二是聚焦重点工程。要求各县(市、区)建立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压减帮包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一企一策,分类推进,确保完成压减任务。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和高耗能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和节能审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重点发展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等。坚持集中和分散并举,加强太阳能与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推进垃圾发电、生物质直燃发电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
问题二十四:部分企业违规使用高硫煤,《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督察第十六批825-158件的整改报告》显示,有4份入炉煤含硫量为1.18%-1.50%,超过聊政办字〔2016〕5号文件规定的煤质含硫量不超过1%的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一)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使用的燃煤为动力煤,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2016〕5号)的要求,特殊动力煤实行专项许可,与普通散煤的质量标准不同。针对该问题,临清市加大调度,推动大唐临清热电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动力煤。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超低排放。并做好煤质质量管控,加大煤质检测力度,确保煤质符合质量要求。
(二)加强源头管控。组织人员到市电力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传达文件要求,按照要求逐批次检测煤质,实地查看煤质检测报告,督导企业严格按照文件控制煤炭指标。
(三)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完善巡查制度,强化措施,加大巡查频次,督促企业使用煤种符合煤炭质量指标要求。
问题二十五:《聊城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报》显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聊城市整治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共306家,销号153家,销号率仅为50%;未销号的153家企业中,需要补办手续的129家、取缔关闭16家、转产8家,整改进度滞后。从立项、环评、土地、规划手续来看,需补办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具备立项手续,1户无环评手续(补办难度大,企业放弃补办手续,准备转产),37户无土地手续,106户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28户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一)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加快手续不全化工企业的相关手续补办进度。建立全市化工企业台账,坚持定期调度手续补办和清理整顿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立全市继续保留和清理退出化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对补办手续和清理退出企业进行停产整顿限期办理,每月调度进展情况。开展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工作督导。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督导,督促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加快整改进度,尽快落实整改销号工作。
(二)全市需整治的化工生产企业共306户(其中参加新一轮“四评级一评价”企业267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企业涉及242户),已全部达到省经信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字〔2018〕205号)要求的销号标准。其中,保留化工生产企业184户(手续齐全161家,限期补办手续23户),退出122户。
问题二十六: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力度不大,部分炼铝、铸造、镀锌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能耗高、污染重、治污设施不完善,冠县的热镀锌行业问题尤为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一)依据《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聊发〔2018〕43号)、《关于印发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聊经信发〔2018〕3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对达不到能耗、环保、安全、技术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对落后和过剩产能关停退出,根据责任分工,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实施。
(二)我市目前没有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轮胎、船舶、炼油等行业的过剩产能压减任务。2018年12月份,原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原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节能执法监察支队对2018年度因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技术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进行梳理,原市安监局对1户企业实施关停。我市现有铝冶炼企业1家,为信发集团,实有产能211万吨,其中关停违规产能53万吨,实际运行产能158万吨,电解槽槽型为240KA和600KA预焙槽,信发集团于2018年实施电解铝电解槽烟气治理工程,目前排放水平国内先进。我市目前有铸造企业187户,主要为机械装备企业提供铸件和铝制品,近几年,为适应环保、安全达标要求,主要设备已全部改造为电炉熔炼,设备和工艺达到了国家产业政策《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针对“炼铝、铸造、镀锌等行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能耗高、污染重、治污设施不完善,冠县的热镀锌行业尤为突出”的问题,专题调研了冠县的热镀锌行业。冠县目前有99家涉酸涉锌企业,主要是护栏板加工和精品薄板加工企业,热镀锌采用“前处理、酸洗、热浸镀、钝化、后处理”生产流程,是目前通用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生产工艺。现阶段有关企业正和相关专家研讨,寻找相关技术和先进设备,下一步将逐步实施改造。
(三)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照应急管理部2015年以来发布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和《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对相关企业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或存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和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的,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四)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达不到要求的绝不予以许可。将工业产品生产质量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按计划开展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每年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并将抽查结果、检查结果对外公示。
问题二十七:信发集团违规建设的3台66万千瓦发电机组存在继续建设问题,补充督察时企业正在拆除续建的有关设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一)对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处罚1328万元,对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厂长和直接责任人做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二)聊城市纪委市监委、茌平县纪委县监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8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截至2018年10月10日,按计划完成了拆除工作。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出具了验收意见。
问题二十八:有的地方和部门在查处信访问题时,擅自降低整改要求,查处不严,有的问题甚至直接认定为“举报不属实”,但在现场核查时,发现被举报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针对反馈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聊环函〔2019〕29号),组织各县(市、区)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信访案件,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涉及的信访案件现场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整改标准,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不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提高工作成效。
问题二十九:高唐县、冠县等部分县(市、区)在畜禽养殖企业(户)的废弃物处理方面,仅满足于有收集处理设施,未按照畜禽养殖规范建设,验收不规范。已取缔的畜禽养殖企业普遍存在“只清畜禽、不拆设施”现象,复养概率大、易造成重复信访,如阳谷县李台镇前孟楼村鑫源奶牛场、大布乡苏海村4户养殖场、高唐县姜店镇徐官屯村南养鸭场、梁村镇东张村东大型养鸭场、赵寨子镇西小村村南边的养鸭户、姜店镇小庄村沈洪洋养猪场等均存在此类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一)高唐县:姜店镇徐官屯养鸭场目前已达到三清标准,并已转型蘑菇种殖且效益良好;小庄村沈洪洋养猪场属于高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已被列入关闭搬迁范围内,2017年8月25日,该户将所养猪全部处理,养殖设备已拆除完毕,猪舍卫生已彻底清理,养殖场实现全面断电、不具备再复养条件。现猪棚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因养殖户考察蘑菇种植项目,下一步计划将养殖棚转型,从事蘑菇种植;梁村镇东张肉鸭养殖小区养殖设备现已拆除,正在办理整体搬迁的手续,同时在养殖小区周边种植了46亩柳枝以改善土壤和空气质量,养殖棚的用途正在考察论证中,计划用于养殖蘑菇或者符合环保标准的其他行业;清平镇西小村养鸭户位于清平镇西小村东南,该养殖户2017年10月至今一直处于停养状态,目前正在指导该户转型发展特色种植。
(二)冠县:一是严要求,全面安排整改工作。县政府于2018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了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会上就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就畜禽养殖场、户设施配建雨污分流、“三防”技术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讲解,下发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手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技术资料;县政府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11月5日分两次下发传真(冠政机发504号、冠政机发557号)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抓督导,全面做好整改提升。对省督察组反馈的信访件涉及场户“设施配建标准低、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立即督促相关乡镇政府抓好场户的整改工作,此项问题已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三是2018年10月26日至31日,由县畜牧局、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粪污储存处理设施配建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每个乡镇抽查5个场户,对其是否配建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设施规模与养殖场规模是否匹配、是否有乱排乱放粪污等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及时反馈,督促抓好整改。通过抽查,对部分乡镇个别场户粪污储存处理设施配建简陋、雨污分流不达标等问题现场进行了技术指导,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县规模养殖场已按要求规范建设了粪污储存处理设施,完成了整改内容。
(三)阳谷县:李台镇前孟楼村鑫源奶牛场、大布乡苏海村4户养殖场已完成养殖设施拆除,对于已取缔的畜禽养殖企业,加强宣传和督导,引导养殖企业转产和人员转业,最大限度减少养殖企业损失,防止复养及重复信访事件发生。
问题三十: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违规新建2#高炉、转炉停产后未彻底封存,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指出问题后才彻底封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一)按照第三方专家组反馈意见,东阿县政府组织县发改、生态环境、工信、供电等部门,对1350m3高炉主卷扬机双电机电源线进行了拆解,并对接线盒做封存标识;将120t转炉挡火门扩大焊接面积,做封存标识,同时将120t转炉倾动系统1#、2#电机进行了拆除;对2号高炉鼓风机所用蒸汽切断阀电源,从电源控制柜处切断,实施封存处理;对2号转炉实施封存处理,拆除氧枪软管,封堵氧气管道盲板,方便后续监管工作。
(二)2018年9月15日,在2号高炉、转炉等重要部位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实现对2号高炉、转炉实施360度、全覆盖、24小时实时监控。并与专职监管人员手机端实施网络远程连接,实现随时远程监控。东阿县政府成立了专项监管小组,负责定期对企业高炉转炉关停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采取留取影像资料、工作日志的方式进行存档,确保鑫华特钢高炉转炉保持关停封存状态。
问题三十一:举一反三力度不够。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整改工作普遍仅针对被举报问题,对其他关联性环境问题视若不见;仅针对被举报企业,对区域内同类型企业未进行细致排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总结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反映出的区域性、流域性和具有共性特征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查找薄弱环节。聚焦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针对集群性的产业聚集区,一家出现问题,区域内要全部进行细致排查。针对信访投诉的企业,不仅要查处举报问题,其他关联性环境问题要同时查处到位。适时开展“散乱污”、化工企业、危废管理、应急处置等各种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和环境信访问题集中摸排调研与滚动排查将环境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网格内污染源基础数据,实现环保一线执法与网格环境监管的有效衔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日常监管,实施所有污染源排污许可制,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采取挂牌督办、暂停审批等有效手段,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强化信息公开。举报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各种投诉渠道,持续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
问题三十二:聊城市高新区耀辉钢管厂被举报燃煤锅炉冒黑烟后,更换了燃气锅炉,使用了清洁能源,但企业现场脏乱差、露天作业、粉尘飘散、噪声大、异味重、危废固废随意堆放等其他环境问题依旧存在,没有一并整改提升。在已取缔的王庄老面粉厂附近发现无任何手续的岩棉加工及纺纱企业,仓库内存有大量岩棉成品和原料。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一)针对耀辉钢管的问题,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并派执法人员驻场进行督导整改,责令该钢管厂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投入生产。该钢管厂对厂区内外路面进行了硬化,车间地面平整并粉刷地坪漆,生产设备进行调整规范,车间进行封闭改造。购置新能源洒水车,固定保洁人员,定时洒水降尘,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和粉尘排放,彻底改善了厂区环境。该钢管厂整改完成后,提出了开工申请。9月20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经现场检查,验收组认为该厂已完成整改任务,可以恢复生产。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和许营镇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该钢管厂的监督检查频次,督促该厂建立相关制度,并长期保持,防止问题反弹。
(二)立即对王庄老面粉厂附近的岩棉加工及纺纱企业落实“两断三清”,清除岩棉成品及原料。
问题三十三:聊城市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王唐村玉米加工厂为“散乱污”企业,未断水、断电,紧邻的兽药辅料加工厂无粉尘收集设施,且卫生防护距离不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该玉米加工点未办理环评手续,没有及时采取除尘、降噪等整改措施。鉴于以上情况,朱老庄镇政府要求该玉米加工点对其机械设备进行拆除。2018年9月7日下午,已拆除完毕。紧邻的兽药辅料加工厂为振华兽药辅料有限公司,建厂时卫生防护措施距离符合要求,建厂后,附近村民逐渐建房,导致卫生防护措施距离不足,现该厂已停产。
问题三十四:部分企业虽然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但存在治理设施不完备、擅自更改治理设施和设施使用不正常等情况。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办事处王行村酸洗厂酸洗车间酸雾收集罩过小、收集效果差。有的存在以罚代管现象,立案处罚没有结案,部分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在处罚后未能彻底解决,导致出现长期重复信访。督察期间,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天润沐辰(中华路东昌路路北)建筑工地夜间噪音扰民问题等,均被重复举报。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一)对蒋官屯办事处王行村酸洗厂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派执法人员加强了对该加工厂的监督检查频次。目前该加工厂已加大了酸洗车间酸雾收集罩,提高了收集效果,问题整改完成。已责令天润沐辰建筑工地夜间停止施工,采取降噪措施并到达要求后方可再次施工。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整立改,避免以管代罚现象,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制度,从根源彻底解决问题。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成各县 (市、区)、市属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工业 (企业)污染源达标评估,对辖区工业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超标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不完备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督导,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交办或依法查处。
问题三十五:停产备查多。现场核查时,部分企业以停产为由,逃避检查。高唐县永豪材料厂以行情不好、设备检修等理由,处于停工状态,举报人反映的污水直排、异味扰民等问题无法现场核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把各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出重拳、用重典、使硬招,坚决按时完成交办问题整改任务。
(二)严格环境执法,突出铁腕治企。用足用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狠抓“六个一批”典型案件。
(三)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环境保护宣教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及一线员工对环保形势严峻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务求自觉守法、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企业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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