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挂聊城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办公室牌子)
张同泉
0635-8263036
复查复核已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作出明确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但信访人不服,请求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提出对重大、复杂和疑难信访事项举行听证的建议。研究拟订信访事项复核和听证方面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