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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和调整权力清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他
11371500MB28359259/2019-4402578
聊政发〔2019〕3号
2019-03-21
2019-03-22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和调整权力清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聊政发〔2019〕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8〕35号)精神,根据我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削减行政权力等事项4项,其中取消其他行政权力3项、证明事项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委托市级实施行政权力事项26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1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9项,其中取消28项、新增30项、调整名称11项;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1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有关部门要对取消的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和衔接落实方案,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对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按照省直部门指导开展实施相关工作,并将事项纳入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不得再以原方式进行管理。对未纳入《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衔接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职能办。

   附件:1.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2.取消、新增、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新增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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