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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23-4405424
聊政办字〔2023〕5号
2023-03-23
2023-03-24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3〕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导向,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五大示范创建”工作,坚持“十个预防”,实施“十项工程”。到2023年年底,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实现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构建“预防型治理”聊城模式,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坚持法治预防,实施“协同共治”工程

  1.健全法治责任体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交安委”)成员单位常态化合署办公,实现“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运行机制”四到位。健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长效机制,上半年至少开展1次隐患“大排查”,下半年至少开展1次隐患“回头看”,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1次评估提升。强化财政保障,建立第三方专家指导服务模式。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采集、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进“五大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分级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示范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应用示范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深化部门协同共治。坚持打非治违全覆盖、零容忍,见违必纠、纠违必严,树立执法权威、形成浓厚尊法风气。加强危货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开展重型货车严重疲劳驾驶治理试点。深化货车违法生产销售源头治理,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探索制定治理低速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的意见,集中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加强客货车辆安全带使用管理,落实全程全员使用要求。督促建筑单位、公路施工和园林绿化单位、人力密集型市场(含劳务输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存在固定通勤班车的单位定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将交通安全纳入施工安全一并部署,不得组织超限超载工程运输车上路行驶,不得组织务工人员乘坐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和三轮车、农用车上下班。(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坚持未病预防,实施“源头控规”工程

  3.严格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建立部门协同合作机制,积极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严格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每月对市建成区、各县(市、区)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做到“防未然、治未病”,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交通安全有序协调发展。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工程总体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明确意见征求、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设施移交等工作程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坚持基础预防,实施“一县一策”工程

  4.“一县一策”查违除患。市交安委根据前期排查出的1056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组织专业机构指导各县(市、区)“量身定做”隐患整改方案,确保排查有统一、整改有依据、验收有标准,2023年年底验收整改率达到100%。常态开展“马路市场”整治、平交路口通视距离不足整治“回头看”,持续开展货车“右转必停”治理工作,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开展、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开展“坡改平”行动。锚定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存在的斜坡落差隐患,对主路设计时速超过80千米/时且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坡度≥5%的路口实施“坡改平”工程,抬高接入路路面,在接入路设置不小于20米的水平段或缓坡段,缓坡段坡度不大于2%,完善配套交通标志标线、减速设施和必要的闪光警告信号灯,改善路口硬件条件,保障车辆上坡进入国省道时的通行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坚持关口预防,实施“千路万盏”工程

  6.增设万盏爆闪警示灯。以县乡道为主、国省道为辅,增设道路危险闪光警示灯1万盏,解决农村地区夜间道路视距不良问题。各县(市、区)建设时要遵循“高标准、高质量”原则,选用技术参数高的警示灯,根据需要科学合理设置。综合公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安全视距、照明等情况,适当安装照明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建立“支路哨兵”预警机制。坚持“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力量联合”原则,以国省道和县乡道平交路口为重点,增设路口来车预警系统“支路哨兵”1000个,实现“支路主路兼顾、人车智能监测、动态语音宣传”全天候交通安全警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坚持关键预防,实施“安全守护”工程

  8.纵深推进“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守护行动。巩固市县城区治理成效,确保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率达到100%。重点向农村地区拓展,因地制宜采取“爱心头盔”等模式,加大农村地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力度,3月、4月、5月各乡镇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以上、90%以上、100%,6月全面总结、巩固提升。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货车、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处力度,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规范使用率达到100%。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为户外工作者、夜班工作者配发反光衣。(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坚持主动预防,实施“文明畅通”工程

  9.打造低速电动车治理“聊城样板”。围绕“依法依规、彻底根治、杜绝反弹”总原则,继续坚持党政总责、阵地担责、源头负责、行业尽责、人人有责“五责并举”,巩固市县两级低速电动车治理成效,确保全市禁行区域内无牌低速电动车“零反弹”。稳步扩大禁行区域,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农村地区拓展,在全省乃至全国创树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的“聊城样板”。(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局、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市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0.打造文明畅通城市交通环境。大力实施交通品质提升工程,全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深化“城警联动 并肩行动”,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宣传、曝光力度,测评路口路段交通守法率达到97%以上。将停车治理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稳步推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差异化收费管理,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需;新增改造智慧停车位5000个,新建改建城市“口袋停车场”15个,增加城市停车泊位。综合治理校圈、医圈、商圈周边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建设市城区“五纵六横”交通绿波网,绿波里程达到110公里;鼓励各县(市、区)学习市城区经验,因地制宜建立本地交通绿波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坚持主责预防,实施“控增去存”工程

  11.建立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机制。每月对重点运输企业开展风险状态评估,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确保重点运输企业车辆检验率、报废率高于99%,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占比低于2%,逾期未审验驾驶人占比低于0.6%、逾期未换证驾驶人占比低于0.1%。建立部门行业联动机制,综合运用上门检查、约谈提示、警示曝光、挂牌督办、联合惩戒等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区)高风险企业占比不高于3%。(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坚持精准预防,实施“数字赋能”工程

  12.加强精准化智慧监管。搭建“云哨”实时预警提示系统,推广“云哨”“安全车距预警提示”等新技术,主动分析发现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违法变道和未保持安全车距等交通违法嫌疑车辆,采取电话语音等方式进行风险预警劝止。搭建货运源头超载管理信息系统,依托进出场称重设备对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智慧监管,从源头上禁止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实现安全与效益同步发展、同频共振。搭建重点车辆数字化管理系统,包括混凝土场站采集系统、汽车电子标识识别采集系统,实时动态监测易肇事肇祸的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营运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的运行轨迹、车辆状态和交通违法行为。搭建重点交通违法“鹰眼”缉查系统,利用“人脸识别”“以图搜车”等技术,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假套牌、无证驾驶、开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11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智能化分析、预警、处置。搭建团雾路段诱导系统,严防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坚持治本预防,实施“警示宣教”工程

  1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结合文化下乡、电影下乡、“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情况,深化交通安全宣传“百千万”活动(进百乡、进千校、进万村/社区、进万企),确保活动覆盖率达到70%以上。2023年,各县(市、区)打造10个交通安全文明村,9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交通安全主题宣教基地,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大喇叭广播体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安全预警提示,每案一宣传、每周一提醒、每月一预警,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一栏一牌一喇叭”设置率、使用率达到80%以上。加强“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教育,强化中小学生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每季度组织1次“亲子交通安全课”;倡导公交电视、LED显示屏和道路诱导屏依法依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亮屏行动”,鼓励辖区酒店收银台摆放“严禁酒驾”提示牌。建立提示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对6-15年驾龄驾驶人事故高发群体、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的精准警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2023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全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牌,公共场所全部设置交通安全提示标语。市县两级每月发布1次情况通报,确保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坚持监督预防,实施“明责溯源”工程

  14.严格三类溯源追责。市级要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各县(市、区)每月至少对1起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进行联动调查,落实责任追究,整改安全隐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县(市、区),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接受约谈;季度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1人交通事故的或者发生1起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乡镇(街道),要向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检查,接受约谈,相关情况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启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追责问责、交通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以溯源追责倒逼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创新打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型治理”聊城模式,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有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分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级交安委要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上下功夫,灵活采取专项调研、第三方专业评估、民意征询、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市交安委要出台综合评价办法,定期通报情况,并报告市政府。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制约性、基础性、根源性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制定治本之策。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紧盯“十个预防”“十项工程”,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五大示范创建”力度。市交安委要采取专项推动、试点推广、结对共建等方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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