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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袁增高解读《聊城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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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1 10:56:19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袁增高解读《聊城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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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生命通道”,但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对部分灭火救援行动造成了严重影响。去年年底,重庆市2个居民小区接连发生火灾,均因消防车通道堵塞妨碍了灭火救援战斗展开,其中一场火灾导致6人死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火灾事故中,80%以上存在消防车通道堵塞现象;近10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中,不同程度存在因消防车通道堵塞贻误作战时机的情况。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2019年12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以消防通道治理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专门就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目前,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均有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强化灭火救援行动通行保障,亟需出台政府指导性文件对消防车通道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日常维护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

前期,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相关立法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聊城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消防车通道管理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主要包括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识管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式样由消防救援机构统一制定;建筑物附属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由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设置,其他区域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必要时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需要设置。

二是明确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明确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责。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及建筑防火间距规划等内容;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设置便民市场和临时摊点群时,公安交警部门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位时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公安交警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在消防栓周围、消防队(站)门前30米内停车以及未按照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消防车的违法行为。

三是明确行政处罚和联合惩戒措施。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住建、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依法给予拘留处罚;针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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