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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23-4430526
聊政字〔2023〕5号
2023-04-28
2023-04-28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字〔2023〕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聊城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数字政府在数字强市建设中的引领驱动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3〕1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机关运行、政府治理等领域,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普惠服务高效化、协同治理精准化,为促进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以推进政府治理服务数字化为核心,广泛应用数字技术,重点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机关运行、政策服务等领域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政策法规等支撑体系,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率。到2025年,建成高效协同的政府履职服务数字化工作体系,数字政府底座更加坚实,机关运行效能明显增强,推动实现机关办公“一网协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政府决策“一网支撑”。到2035年,以数字化驱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在服务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快建设协同高效的政府履职服务数字化工作体系

  (一)提升经济社会调节数字化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资监管、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打造“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治理新模式。

  1.加快经济社会运行数据整合利用。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行业数据、政务数据、社会数据等数据资源,分类采集投资、消费、工业运行、税收、财政、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要素服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经济社会运行重点领域的基础数据,构建经济治理数据库。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为实现经济社会运行感知、预测预警、评价调度、辅助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警。提升财政、税收、金融、就业、工业运行、统计、审计等领域数字化监测预警水平。围绕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投资、宏观经济、就业、营商环境优化等,从产业、行业、区域、时间等维度掌握全市经济运行状态,强化风险预警,对县(市、区)、重点行业、新业态进行“画像”,强化进度数据的趋势性分析和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支撑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政策制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3.助力经济社会重大政策精准协同。强化经济社会政策统筹协调能力,深入开展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创新应用,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数字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经济社会运行动态感知和研判分析,开展政策出台效果研判,推动政策更加精准协同,发挥政策的集成效应,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水平。以系统性、整体性思维深化改革,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积极构建新型监管方式,加快实现多部门、全领域联合监管常态化,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

  1.推动监管精准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全流程数字化、信息化监管。依托聊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归集共享企业信用评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各主管部门结合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围绕基层需求,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排查管控等业务的支撑,提升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和指挥调度能力。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应用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加强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推进“智慧消防”和物联感知建设,汇集行业部门数据资源,构建消防监管大数据库,积极应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执法精准性。2023年年底前,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生产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信息“应归尽归”,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建立精准靶向的监管机制,实现风险动态评估和分类监管。2025年年底前,在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生态环保、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智慧监管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监管部门)

  2.推动监管协同化。强化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公示,推广应用基于聊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各类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数据与公共信用、企业信用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数据协同共享,强化对基层监管业务的信息化支撑。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互联网+监管”、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互联互通,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集动态监测、科学分析、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各有关监管部门)

  3.推动监管智能化。各级监管部门利用“山东通”移动监管功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等监管工作中开展移动检查,即时上传执法结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设聊城智慧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识别研判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常见、重点违法行为,确保及时发现、快速介入、高效处置。建设应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数字化管控系统,对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过应用分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管控、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监控、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等数据信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全流程信息化监管。用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提高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水平。2025年年底前,在金融、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耕地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广泛应用智慧监管手段,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各有关监管部门)

  (三)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各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精准高效、智慧和谐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1.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加快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数字化应用,优化整合全市平安维稳资源,形成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全数字指标体系。建设聊城市“智慧信访”平台。拓展多元化服务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探索村(社区)线上协商模式,实现村(社区)协商共治。实施“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融合发展工程,2023年年底前,基本具备矛盾纠纷线上化解处置能力。2025年年底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

  2.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领域应用,助力“平安聊城”建设。加快社会治安全息感知体系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建设,强化智能感知设施共享应用。切实发挥“雪亮工程”在各领域的实战作用,提升视频监控平台汇聚点位数量和质量,推进社会面监控资源汇聚,增加市域范围内监控汇聚覆盖密度,进一步挖掘应用场景。加强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数据资源智能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提升基层网格感知能力。2025年年底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心理服务、学校医院及周边、宗教场所、重点人群管理、护路护线、监管场所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社会风险预警、研判分析、决策指挥等能力,“平安聊城”建设取得更大突破进展,社会治安智能化防控体系更加完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3.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配合完成省应急救援现场“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讯网络整合。分期分批将全市范围内的危化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工矿商贸类规模以上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林场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升救灾物资和救援力量保障管理能力,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建成“空天地”一体化水利物联网感知体系,“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明显提升,水网智慧化调度水平显著提高。2023年年底前,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重点应用智能化取得突破。2025年年底前,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早期预警、科学决策、快速指挥、精准执法”的“智慧应急”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4.提高基层治理精细水平。构建基层治理智能应用体系,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精确把握基层社会治理运行态势,推动网格事项精细化管理,及时预警风险隐患,实现基层社会治理运行状况全时段、全方位智能监测,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加强各部门各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畅通事件处置通道,实现社会治理全要素集聚,事件闭环高效治理。优化升级聊城市“平安指数”平台,提升平台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提升行动,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2023年年底前,全市30%的社区建成智慧社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5年年底前,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

  (四)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期盼,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打造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1.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建设市级居民码服务平台,关联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实现一人一码。推动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各类政务服务场所采取传统服务和智能化服务并行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贴心暖心的便利服务。2023年年底前,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社会化场景与领域,实现民生服务办事“一码通行”,建成并启用新政务服务中心,打造综合高效、规范统一、数字引领、智慧便利的“政务服务综合体”。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合理布局线下政务服务网点,实现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不断提升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探索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2023年年底前,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围绕企业开办、经营、投资、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持续推动企业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实现涉企证照信息的归集共享、联展联用。2025年年底前,企业“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精准服务”全面推开,数字赋能利企水平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深化“双全双百”工程,以企业和群众眼中“一件事”为导向,推出“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企业职工退休”,以及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水电气暖信、纳税、不动产登记等数字化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2023年年底前,通过迭代和新增的方式,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2025年年底前,集成化办理事项范围和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迭代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业务中台对接,推动线上线下多渠道业务协同和服务融合,打造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专窗代收代办为辅,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通办体系。2023年年底前,实现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全面对接省业务中台,以“爱山东”为统一服务品牌,强化网上受理、权力运行、用户评价等全流程应用支撑体系,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统一使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业务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同质。2025年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全域覆盖,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更加高效便捷。(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五)提升生态环保数字化水平。全面推进生态环保数字化转型,增强生态环保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风险预警,提升生态环保和自然资源保障的数字化协同治理水平。

  1.推动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监测治理,构建全域感知、精准监管、高效协同的生态治理体系。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场景,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加强多源数据综合应用,提升空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2023年年底前,建设聊城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深化对大气、水、移动源、固定源等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环境状况综合研判、环境问题追因溯源能力。2025年年底前,完善聊城市“智慧环保”平台,通过对多源的生态环境数据进行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提升我市环境风险预警预判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推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围绕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推动资源资产、规划配置、管制利用、保护修复等业务领域协同,梳理形成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科学布局指标体系,以数据驱动业务管理流程优化,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为资源要素布局与供给提供决策支撑。2023年年底前,完成“自然资源信息化体检”工作,加快形成自然资源智慧化管理体系,优化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田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2025年年底前,耕地监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田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支撑、制度规则更加完善,深化应用“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监督等实现全过程周期管理,深化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支撑作用,为全市自然资源全要素保护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大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夯实火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做好能耗、煤耗等相关数据监测预判,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建立用能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聊城市双碳智慧服务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双碳数据全程跟踪、涉碳主体全面监管、异常数据提前预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六)提升机关运行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数字机关建设,加快形成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

  1.推进机关决策科学化。依托山东通平台,构建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重塑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打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房屋安全精准监管、基层网格治理、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两高”行业监管等重大专项应用,在宣传思想文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市域特色的多跨综合应用。高标准建设“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构建高效协同的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感知和可视化指挥调度体系。推进数字人大建设,丰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人大行权履职深度融合。推进“数字政协”建设,优化政协各类业务事项多跨场景协同应用,拓展委员履职的广度、深度、效度。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平台,推进监督信息化、审查调查智能化。依托领导干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组工业务网上办理。推进数字文化建设,用好数字文化大平台,推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协助省委统战部建设全省统战信息化资源体系,提升数字统战服务水平。构建全市数字法治系统体系,推进执法司法相关领域数字化转型持续升级。实施群团组织数字平台应用提升行动,依托现有系统平台,打造一批具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特点的业务应用。2023年年底前,深入推进党委、政府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围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实现机关内部100个事项线上办理。2025年年底前,基本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辅助决策体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

  2.推进机关办公协同化。推进“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建设,集成公文办理、视频会议、即时通讯、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值班值守、个人事务等通用功能,接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业务系统,实现办文、办会、办事功能全覆盖,做到机关工作人员“一人一号”、随时随地可在线办公,各级各部门相关非涉密系统全部接入“山东通”,实现移动办公。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市非涉密业务移动办公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坚持统建共用,在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税服务、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共性办公业务领域,配合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筹建设全省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2023年年底前,配合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完成系统建设并在全市推广。2025年年底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一体化、全流程的数字化办公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档案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税务局)

  3.推进行政监督规范化。以数字化手段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加快推动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统一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数据规范并进行框架升级,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数字化应用水平。配合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探索建立统一的排污权、用能权等资源和绿色要素平台数字化交易流程和规范,为实施行政监管提供支持。推动发展大数据审计,统筹全市一盘棋,优化全市大数据审计团队,形成成果共享、一体推进、均衡发展的智慧审计新格局。完善“互联网+督查”工作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督查信息系统,实现督查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提升政策服务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全面支撑惠企利民政策的发布、解读、推送服务,提高政策服务的主动性、有效性,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1.优化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汇聚全市政府文件类数据,打造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聊城市政府文件库”。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进一步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方式,提升解读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搭建“聊·诚办”惠企便民政策一码通平台,对涉及惠企利民的重点政策进行标准化、条块化、精细化梳理,完善惠企便民政策数据库,细化要素信息,形成政策兑现事项清单,构建覆盖全行业、全领域的惠企便民政策服务体系。通过数据共享、数据采集等方式建立企业“画像”,推进兑现事项和符合条件企业的精准匹配和智能推送。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的原则,加快推进“免申即享”服务,让政策“找得到”“看得懂”“办得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优化传播互动渠道。搭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强化政策解读传播及时性和有效性,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形成整体联动、资源共享、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发挥政府网站、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等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的阵地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各类民意服务平台数据整合共享,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提高民意大数据辅助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快建设集约先进的基础支撑体系

  (一)优化提升全市电子政务“一朵云”。实施政务云提升工程,优化完善“一朵云”的数字政府基础底座,逐步实现分布式存储、弹性服务等技术在政务云上的创新应用。加快信创云建设,推广应用云原生技术,全面提升政务云服务层级和服务能力。探索推进政务云资源的统一监管,为数字政府发展提供“按需分配,弹性伸缩”的可靠基础支撑。推动全市政务应用迁移上云,从资源申请、使用、撤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管控,提升资源使用率和利用效率。建设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保障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2023年年底前,推广应用云原生技术,完成信创云1.0版建设。2025年年底前,完善规范可靠的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探索推进政务云资源的统一监管,推动关键应用的多节点分布式部署。(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优化提升全市电子政务“一张网”。不断扩大基层政务外网的覆盖范围,搭建上下贯通、横向联通、泛在可及的新型电子政务“一张网”。实施政务外网骨干线路“一网多平面”优化升级,提升政务外网的承载能力和运维保障水平。加强对网络的实时管理和接入终端的防护,构建智能化、集中化全程全网管控体系。健全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措施,完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做好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迁移。2023年年底前,完成政务外网骨干线路“一网多平面”优化升级,实现与省级网络业务平面的无缝对接,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交换平台升级改造。2025年年底前,全面打造“政务网络高速公路”,支撑IPV6规模化部署应用,建成高效互联、云网融合的新型政务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优化提升全市政务数据“一平台”。建设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算法、服务等共建共享共用,实现“数网”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完善政务云资源接入和算力成本管理,打造公共数据管理总枢纽、流转总通道和服务总门户,开展行业节点、市级节点、县级节点标准化改造,实现“数纽”互联互通和调度一体化。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监测,应用区块链等技术进行数据授权和追溯,数据与国家端、省端互联互通,直达基层,实现“数链”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构建数据流通监测体系,形成全市数据资源“一张图”,实现数据流转“过程可追溯、问题可反馈、质量可定责”。2023年年底前,建设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实现数据全流程追溯,问题数据线上反馈、线上整改;2025年年底前,完成县级节点建设,为各级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全社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提供一体化、智能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丰富共性应用支撑

  1.身份认证服务。开展市级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省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推进实现“一次认证,全省通行”。2023年年底前,完成高频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省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2025年年底前,全面实现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省通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电子证照服务。优化升级电子证照库架构,通过实时归集、智能校验、限时反馈等方式,推动电子证照证明在线开具和调用。建立“无证明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体系,压缩电子证照数据质量问题处理反馈时间。2023年年底前,深化跨层级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应用。2025年年底前,拓宽应用领域,在社会面积极推动电子证照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3.电子印章服务。加强电子印章在政府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印章制作备案工作,支撑政务服务网上办。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政府部门电子印章制发。2025年年底前,推动电子印章应用向其他社会领域延伸。(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区块链服务。完善智慧聊城“城市大脑”区块链综合应用平台功能,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运用。2023年年底前,规范智慧聊城“城市大脑”区块链综合应用平台管理,按需推动各级各部门基于政务区块链开展数字化服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5.视频资源服务。统筹“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应急、水利等各领域视频资源,推进市、县、乡、村“应接尽接”“应存尽存”,加快打造市级视频监控融合赋能平台,实现全市视频资源“看得见、看得清、看得远、看得懂”。2023年年底前,部署完成视频协同工作仓,配合做好省级平台向市、县赋能,支撑视频智能技术与部门业务的融合,推进重点领域视频存储和智能应用。2025年年底前,探索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构建全市公共视频整体智治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6.公共信用服务。实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省、市、县一体化,推进信用数据采集、归集、共享更加规范、高效、安全。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应用,丰富信用查询内容,提高嵌入政务服务平台的“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查询量。依托国家信用修复协同平台,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问题反馈一键送达、全程办理零跑腿、修复初审日清零”。2025年年底前,建成数据全面覆盖、应用持续加强、监管有力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年均查询量突破12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地理信息服务。推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省市联动,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库实时同步更新。探索建设自然资源“时空码”一网四融系统,实现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高效流转和智能审查。基于智慧聊城时空大数据平台,整合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审批和监管执法数据,交通、水利、生态环境行业信息数据等各类关联数据,形成“一张底图”,为全市政务信息化应用提供空间数据可视化和GIS云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加快建设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一)完善数据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部门间数据要素供需对接、共享协调、应用管理等机制,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全流程管控责任,建立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一体化大数据管理应用体系。2023年年底前,探索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机制,试点开展数据产品加工工作。2025年年底前,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机制,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强化数据资源供给

  1.强化资源供给。开展聊城市证照证明历史数据电子化攻坚行动,在户籍、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实现对历史数据的规范核验和全量汇聚。按照“业务—系统—数据”相匹配的要求,推动部门新增业务数据同步归集,不断提升数据供给能力。完善异议数据处理体系,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跨层级、跨部门建立对异议数据的反馈、核验、治理、协查等线上业务流程。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业务数据。2025年年底前,完成各领域业务存量数据治理,基本形成“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高效协同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规范数据目录。在东昌府区、茌平区、冠县、莘县、阳谷县试点建设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并逐步扩展覆盖范围,丰富县级目录体系,实现省市县目录同步更新、一体化管理。各级各部门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对数据资源目录进行规范化梳理,逐步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高质量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体系。2023年年底前,建立部门目录、行业目录实时同步更新机制,实现政务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2025年年底前,将数据目录梳理拓展至重点社会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提升数据共享水平

  1.加强数据质量治理。形成标准地址、人口分布、电子材料等专题数据库,按需完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交通出行、市场监管等主题数据库。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按需汇聚”“应汇尽汇”,通过物理汇聚与逻辑接入的方式汇聚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并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统筹管理。按照“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标准,以个人身份证号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汇聚关联各类数据资源。2023年年底前,持续拓展数据覆盖面,全面规范数据的业务属性、来源属性、共享开放属性等,开展数据质量校核和评价。2025年年底前,各行业领域按需汇聚社会数据,进一步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畅通数据流通渠道。在茌平区、冠县试点推动国家、省级数据直达基层,并逐步扩展覆盖范围,畅通国家、省、市、县的数据共享渠道,构建完善统一的共享体系和开放体系。完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定期梳理发布需求清单,动态编制供给清单,常态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服务。迭代提升市公共数据开放网服务能力,依托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平台,创新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开放服务模式。2023年年底前,拓展数据统一服务范围,通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统一提供数据服务的比例达到35%以上。2025年年底前,统一提供的数据服务达到70%以上,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

  1.全力打造创新应用场景。围绕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每年打造不少于40个大数据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试点打造一批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加快构建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生态,在生态、旅游、农业、医疗、教育、金融、交通等重点领域打造典型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全面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定期发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凡在清单中的事项,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以取消证明、部门核验、数据共享等方式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提升电子证照支撑能力,推动“无证明”从政务服务领域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丰富“无证明”社会化应用。2023年年底前,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2025年年底前,依托“居民码”“企业码”等,全面深化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政策一码通”“免申即享”全面推开,数字赋能惠民利企水平达到全省领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五、加快建设立体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预警处置和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安全预警、应急演练工作。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外包运营企业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检查评估制度。2023年年底前,完善由网络安全主管部门主导、运营者参与、专业技术企业支撑的安全治理体系框架和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框架。2025年年底前,建成“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二)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对数据开展分类分级保护。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建立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数据安全审计制度,推进数据安全各项技术全面应用。2023年年底前,建立数据运营监测体系,强化“数据可用不可见”,依托全省公共数据平台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全面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职能部门相关责任,进一步加强数据出境安全监管,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深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数字政府密码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务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改造和密码应用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加强政务云网安全能力建设,提高政务系统安全支撑能力。发挥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队伍作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2023年年底前,完善政务云网的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感知、协调指挥。2025年年底前,提升数字政府安全运营能力,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实现对各类安全风险的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引领及应用工作,加大信息技术应用研发创新力度。建立健全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机制,以及审核、运用、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保障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可控。2023年年底前,联合安全厂商、软件企业、云服务商、运营商等开展自主可控安全技术研究,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和能力,全面推进自主可控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六、加快建设系统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一)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机制,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鼓励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优化提升项目综合论证水平,有效整合利用现有各类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源,实行全口径全覆盖管理。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各类资金,建立多渠道投入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经济基础薄弱以及农村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丰富支持措施,扩大数字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优化数字公共产品供给,加快消除区域间“数字鸿沟”。推动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等挂钩,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避免分散、重复建设,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成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大数据局)

  (二)完善法规制度。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持续宣贯落实《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网络安全条例》和有关政府规章,不断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文件,立足实际探索开展数字政府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

  (三)统一标准规范。健全完善数字政府领域标准体系,鼓励各级相关单位在数据开发利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省级标准制定,构建完备的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宣贯及评估评价工作,加大既有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标准跟踪评价机制,提升标准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

  (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强化数字技术对“十强产业”赋能增效,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以“千企技改”促“千企转型”,整合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企业与服务提供商,深化“上云用数赋智”行动,评选一批5G应用示范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全面系统反映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和动态变化的监测分析体系,进一步强化预测预警能力。强化数字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完善数字经济发展考核指标,常态化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数字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治理,聚焦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求,推动产业数据和公共数据高效、高质量汇聚。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突破发展数字产业链,组织开展电子信息产业链“巡链”“诊链”、对标学习,培育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推动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和DCMM(数据管理能力评估)贯标,建设一批技术引领、集成协同、绿色低碳的“晨星工厂”。2025年年底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超过5%,形成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二)引领数字社会建设。以数字惠民为主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公共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普及数字基础设施,打造数字惠民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

  1.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集约高效、业务协同”原则,加强城市管理场景建设和数据整合,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建设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叠加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等城市专业管理数据,推动城市管理手段创新。持续提升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领域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2023年年底前,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在地下管网、城市防汛等城市管理各领域提升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完成100个换热站无人值守改造,搭建管道天然气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初步实现水电气暖信集成服务线上“一码通办”。2025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城市管理领域“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加快推进城乡智慧化。加大城镇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全面支撑城镇智慧化建设。实施“城市大脑·一网统揽”应用场景提升项目,加快“城市大脑”与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推动“城市大脑”向各级赋能,实现“一网”观全市,整体协同、一体联动,为城市智慧运行提供坚实支撑。在教育、医疗、文体、出行、就业、社保、养老、救助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智慧化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数字惠民服务体系。2023年年底前,依托“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推动市级“城市大脑”实现整体协同、一体联动。2025年年底前,“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功能更加完备,打造不少于100个智慧化应用场景,以数据创新应用驱动城镇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模式变革,加快建成精准高效、智慧和谐的数字化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加快建设数字乡村。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广泛深入应用,打造农村数字化生产生活新模式。推动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等领域深层次运用,形成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一体化管理闭环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实施一批城乡中小学优质资源共享的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加强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优化优质数字资源供给服务模式,助力乡村学校管理和教育数字化转型,提高乡村数字校园覆盖率和建设水平。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物联网向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延伸。2025年年底前,80%以上的农村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1.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深化公共数据开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模式,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运营自有数据,丰富数据要素供给。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确权登记和评估制度,逐步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探索构建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相结合的新型数据要素分配机制,稳妥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在金融、卫生健康、电力等重点领域,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孵化相关数字产业。建设一批引领型、创新型的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2023年年底前,建设5个实验室,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在健康医疗、金融服务等领域探索开展数据要素流通试点工作。2025年年底前,形成较为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规则和组织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营造稳定有序发展环境。加强政府指导,强化依法监管,完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制定数据交易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非法篡改数据和盗卖倒卖数据行为,保障数据资源依法交易。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涉网络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安全预警和攻防演练,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八、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首席数据代表作用,以实施方案为统领,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二)完善推进体系。在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1+3+N”工作体系,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市级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数字政府建设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协调研究数字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点任务,以工程化、项目化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市直各部门要明确数字化工作的内设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统筹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三)提升数字素养。将提升干部队伍数字素养作为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将大数据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数字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体系,邀请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并进行技术指导,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塑造数字政府的新动能、新活力。加快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吸引并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大力培养和引进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强各部门信息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

  (四)强化考核评估。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考核和督查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建立督查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开展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并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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