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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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14 00: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280号)要求,我市完成了新一轮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3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组验收,现将聊城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通知》(聊政字〔2017〕7号)同时废止。


附件:1.聊城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更新范围、级别划分以及基准地价内涵.pdf

2.聊城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pdf

3.聊城市城区其他土地用途适用基准地价参考标准.pdf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